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3770
地 址:上饶市信州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srshbjxzfj@163.com
项目名称 |
上饶市钰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信州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朝阳村蓬里五谷坑 |
建设单位 |
上饶市钰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上饶市天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上饶市钰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信州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朝阳村蓬里五谷坑(东经:118°04'26.03",北纬:28°27'32.01"),项目总建筑面积40亩,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粉尘、车辆尾气、加工粉尘。 项目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粉尘通过洒水降尘处理,车辆尾气加强管理,加工粉尘经湿式作业、洒水抑尘处理,经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浓度限值。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沤肥处理后作为附近农田农家肥,不外排,作业用水及抑尘用水经沉淀+压滤后回生产,不外排。 3、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振动筛、鄂破机、反击破等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加装减震垫、加强绿化带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分拣的杂质等。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外售制砖厂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置,杂质经暂存后定期外售。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