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泾村竹墩浜17组猪棚复耕地招租
猪棚复耕地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320583108a22110008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昆山市千灯镇新泾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
金智文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新泾村竹墩浜17组猪棚复耕地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11 21:57:40 来源:农村产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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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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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图片
1
新泾村竹墩浜17组猪棚复耕地招租
项目编号:
320583108A22110008
产权类型:
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报名时间:
2022-12-11 21:57 至 2022-12-13 23:57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2-12-13 23:57
报名地点:
千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开始时间:
2022-12-18 00:00
交易地点:
千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公告日期:
2022-12-11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千灯镇
村(社区):
新泾村
组别:
登记日期:
2022-11-21
所有权人:
昆山市千灯镇新泾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
否
交易面积:
35亩
质量等级:
利用现状:
项目描述:
此次发包确定人员种植后,承包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收,与上期发包时间对接。承包期内,一律不得转包,承包期内,乙方中标承包权土地被国家、政府依法征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但上级或甲方需统一规划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需提前 1月通知乙方,并给乙方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其余一律不作经济补偿。先满足本村村民,后满足本镇人员,如再无人竞标则满足其他情况人员。如遇一季种植期结束,甲方需回收土地,提前告知乙方后,乙方应无条件交出土地,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自动解除。此次发包土地为新整治的高标准农田,我村不提供农具房,农具设施放置由农户自行解决,不得在农田边违章搭建。
项目位置:
项目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坐标拐点:
附属设施:
流转用途:
种养品种:
补充说明: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否
承包权人:
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
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审查信息
项目审查表:
05 公示.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03 民主决议表决书.jpg 04 会议决议.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昆山市千灯镇新泾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
金智文
联系电话:
15160664085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2-12-11 21:57 至 2022-12-13 23:57
报名地点:
千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成交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
2022-12-18 00:00
联系人:
赵萍
交易地点:
千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
13812955936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1
流转期限:
3年
标段描述:
此次发包确定人员种植后,承包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收,与上期发包时间对接。承包期内,一律不得转包,承包期内,乙方中标承包权土地被国家、政府依法征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但上级或甲方需统一规划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需提前 1月通知乙方,并给乙方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其余一律不作经济补偿。先满足本村村民,后满足本镇人员,如再无人竞标则满足其他情况人员。如遇一季种植期结束,甲方需回收土地,提前告知乙方后,乙方应无条件交出土地,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自动解除。此次发包土地为新整治的高标准农田,我村不提供农具房,农具设施放置由农户自行解决,不得在农田边违章搭建。
交易面积:
35亩
报名费:
¥ 0
保证金:
¥ 3200
预期价格:
小写 900 元/年/亩
交易方式:
其他
成交缴款方式:
补充说明: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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