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hxdl2018-y-t-00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生明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玉祥18662667999
公告正文
LED显示屏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书

甲方(采购方):苏州工业园区跨塘实验小学

代表人:刘生明

联系电话:13584885730

乙方(供应方):苏州科信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张玉祥

联系电话:18662667999

根据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HXDL2018-Y-T-003号LED显示屏项目谈判采购文件及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技术及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室内P5全彩显示屏



1

P5室内全彩显示屏

天合P5室内全彩显示屏

显示屏净尺寸:4.16m*3.04m(允许正负5%偏离)

1.1、像素点间距:P5户内全彩屏

1.2、像素点密度:40000点/m2

1.3、封装结构:表贴三合一

1.4、水平视角: 120度(±60度)

1.5、最佳视距:5-50米

1.6、亮度:≥800cd

1.7、最大功耗:1200W/m2

1.8、平均功耗:800W/m2

1.9、盲点率:<万分之一

1.10、寿命:>10万小时

1.11、工作环境:温度:-10℃—+45 ℃,湿度:10%-95%RH

1.12、显示接口:DVI/VGA,视频(多种制式)

1.13、播放功能:文图、动画、TV、VCD/DVD等视频图像等

12.65

平方米

4457.16

56383.07

2

LED控制器

灵星雨802D

灰度级数:从无灰度到65536级(64k)灰度之间任意调节,刷新率:扫描刷新率可从60Hz~3000Hz,图像刷新率最低60Hz,绝不抽帧,处理器: 高速超低功耗FPGA,可支持同步、异步.

1

1422.50

1422.50

3

灵星雨908H

灰度级数:65536(64k),数据时钟频率:20.83MHz,刷新率:60Hz~3000Hz(接收卡具有内部数据双备份功能,出现故障时,通过LED大屏软件自动启用备份接收卡,接收卡无需设置与调试。)

20

189.67

3793.40

4

视频处理器

灵信LS-VP1000

10+ Bit Faroudja? DCDI 去隔行视频处理

新一代 Faroudja? Real Color? 真彩图像处理

Faroudja? TureLife? 视频图像增强

无缝切换、淡入淡出切换、融合切换

帧同步技术,输出图像间无错位和延迟

任意位置画中画或画外画(PIP / PBP)显示

自定义双画面调用模式,模式之间一键切换

自定义输入DVI EDID,完美实现点对点显示

自定义输出分辨率,单机水平像素点最高3840,垂直像素点最高1920

2路可配置外接立体声音频,加HDMI和SDI音频共4路音频同步切换

可内置4张LED发送卡24/7应用,高可靠、稳定性

1

3603.66

3603.66

5

播控软件

灵星雨12.65

(配套显示屏)

1

9.48

9.48

6

智能电源管理器

科信彩KXC-NAL

电源管理器:

性能参数要求不低于以下配置:

电参数采集:电压 AC0~400V(50~60Hz)、电流 AC0~10A(50~60Hz)
环境采集:
温度采集 20~90%RH(精度±5%RH)、湿度采集 0~50℃(精度±2℃)
通信特性:通信方式 电力线载波
控制特性:控制输出 1路继电器
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 -20℃~+70℃、存储温度 -40℃~+80℃、储存湿度 5%~95%RH
安全特性:耐压 >1KV、绝缘 对外壳>5MΩ、整机功耗 ≤3W

设备外壳具有电压、电流、温度、湿度显示仪器对采集到的参数进行实时更新及显示。
功能:
采用电力载波技术,终端由自身电力载波模块组网,电量数据通过电力线上传数据至服务器;
可监控负载60A以内用电设备(包括空调、LED屏、服务器、监视主机、机房设备、控制台等用电设备);
可采集电量数据(包括电流、电压、功率以及用电量);
实现远程掌握联网设备的运行状态;
可选择云监控模式,用户无需自行架设专用服务器就可进行远程监控。

可通过无线局域网启动大屏配电系统,实现无人值守功能。

软件部分:

性能参数要求不低于以下配置:

基于BS架构,可部署于云服务器或本地服务器;
可对组网设备进行编辑管理、分组命名、集中管控;
对终端设备电量管理,运行状态监控,并且提供报表数据中心进行储存数据,方便综合管理;所有终端设备图形化界面监视。

功能软件实时采集的数据需与设备仪表数据一致,软件设计12通道管理功能,具有火警、入侵、紧急启停等功能指示。

管理软件可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局域网远程启动大屏配电系统,实现无人值守功能,对使用过的记录具有记忆及日志具有查询功能,通过软件界面一目了然。

1

474.17

474.17

7

立体式钢结构及包边装饰

科信彩定制

4.26m*3.14m=13.4平方米允许正负5%偏离)

采用国标方管焊接、拉丝不锈钢包边、细木工板、美观大方

1

4741.66

4741.66

8

电源线及网络线

长江电缆YJV3*6 安普AP-6

电缆线:三相五线6平方

通讯线:超6类

1

1422.50

1422.50

9

二分频扬声器

帝龙TYRONE-WF10

扬声器型号:8" 2分音

频响(±3dB):70Hz-20KHz

灵敏度(1W@1M):96dB

高频指向性(H x V):90°X 60°

最大SPL值:124dB

系统阻抗:8 ohm

持续功率:150W

节目功率:300W

峰值功率:600W

低频驱动器尺寸:205mm(8")

低频音圈尺寸:38.86mm(1.53")

高频音圈尺寸:30mm(1.2")

出口尺寸:25mm(1")

振膜材料:钛

高频保护:DTF (动态热灯丝)

高频远距离投射EQ补偿:平缓(近场)

高频号角型号:EWG椭圆波导

喉尺寸:25mm(1")

分频器型号:2分音

分频点频率:2.4KHz(12dB per octave)

4

1517.33

6069.32

10

高性能功率放大器

帝龙TYRONE-MT850

功率立体声8Ω(THD=1%):750W+750W

功率立体声4Ω(THD=1%)1700W+1700W

桥接 8Ω:3800;

频率响应:60Hz-20KHz(+/-2.5dB)

输入灵敏度:0.65Vrms

信噪比:100dB/A 20-20KHz

输入阻抗:10KΩ非平衡 20KΩ平衡;

阻尼系数(5Hz-1KHz):150

转换速率:29V/us

分离度:75dB(CHA-CHB),90dB(CHA-CHB);

保护功能:软启动、交、直流短路保护,峰值限制,温度保护,功率限制;

冷却系统:风扇无极变速

电压:230V-50Hz

保护功能:软启动、直流、短路、过载、失真限幅、过热、音量渐大

输入部分:平衡输入XLR母插座、平衡并接XLR公插座

输出部分:两位红黑接线柱、 NL4型SPEAKON插座

1

4267.49

4267.49

11

调音台

蓝格LANNGE-M-212

话筒:6

频响:+0.5dB/-1.5dB(20Hz-48kHz)

总谐波失真:0.03%@+14dBu (20 Hz-20kHz)

输入通道:12通道,单声道:4;立体声:4

输出通道:STEREO OUT:2;PHONES:1

母线:立体声:1;编组:2,AUX

电平表:2x12 - 点距LED电平表[PEAK, +10, +6, +3, 0, -3, -6, -10, -15, -20, -25, -30 dB]

幻象电源电压:+48V

功率要求:AC 100 – 240 V, 50 / 60 Hz

1

2370.83

2370.83

12

时序电源

一禾VC-833D

电力条件:单相3线电力线接入端口方式:单相两刀动力型空气开关、连接器件:DZ47 C63、最大可连接线径:(L.N/PE) 50mm2、时序通道数量:8通道、可输出通道数:8通道、电力条件:单相3线、连接器件类型:多用插座、输入最大电流容量:63A(AC220V)、每通道最大输出电流容量:30A/60s或10Arms、时序控制每步时间间隔:1sec。

1

1422.50

1422.50

13

无线话筒

台迪声TIDIS KUX-8550

主机参数

频道组数:双频道

装配方式:固定式接收模组

面板显示:LCD液晶显示可同时显示RF/AF信号强度,自动选讯,可设定频道/频率

振荡模式:PLL相位锁定频率合成

射频稳定度:±0.005%(-10~50°C)

载波频段:UHF:749.850MHz -779.850MHz;790.100MHz-819.850MHz

频带宽度:30MHz

频率间隔:250KHz

可切换频率数:120组

操作方式:手动调整

接收方式:双调谐器自动选讯

灵敏度:在偏移度等于40KHz,输入6dBμ V时,S/N>80dB

最大偏移度:±68KHz具有音量扩展

综合S/N比:±105dB(1KHz-A)

综合失真度:<0.5% @ 1KHz

综合频率响应:50Hz-18KHz±3dB具低频衰减滤频电路

最大输出电压:平衡式MIC-LEVEL-0dBV/600Ω,非平衡式0dBV/600Ω

输出插座:XLR平衡式插座独立输出及Φ6.3不平衡式插座混合输出

音量输出调整:输出电平可随意调整

静音控制模式:独立“音码及杂讯锁定”双重静音控制

灵敏度调整:使用后板控制旋钮,同时调节接收距离

3

1991.50

5974.50

14

机柜

威龙MD12

定制落地式机柜

1

569.00

569.00

15

HDMI无线传输器

美誉AIR PRO
HDMI 无线传输器音视频高清收发器,分辨率≥1920x1080P@60Hz,无线传输不少于80米。

2

758.67

1517.34

16

线材及安装

科信彩定制

含音箱吊架、音箱线、音频线、电源线及通讯线等,辅材及安装

1

758.67

758.67

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肆仟捌佰元整(小写)¥94,800.00(包括所投设备、软件、材料、人工、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货到现场,甲方将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已在报价中一并考虑。检测结果将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检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必需全部更换直到合格,且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款的10%作为罚款,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竣工经检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5%,剩余合同总价的15%在竣工验收一年后并经审计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后付清。如项目结算(或决算)审定的核减金额超过送审总价的7%,则依据超过送审总价7%部分的核减金额的4%计算确定的审计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货款中代扣)。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

三、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五、标的物的交付

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5.4 交货及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测试,并交付使用。如不能如期安装及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5 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跨南路77号跨塘实验小学高浜校区。

六、伴随服务

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6.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6.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7.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7.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7.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八、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8.2 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免费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2、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乙方应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进行现场维护,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恢复正常运行。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功能、性能检测,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与标书中应答表(偏离表)中描述的不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免费培训要求:

(1)乙方针对本项目提供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免费培训。

(2)培训的目的是训练系统操作员。通过训练后使他们能够熟练地操作本系统,并能处理一些基本故障。

(3)乙方指定具有一年维修、调试经验的人员作业培训人员。

5、安装要求:

(1)标的物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调试。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2)乙方应对安装施工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并承担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成品损坏,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负责标的物合格、正常、安全使用,所需要通过的相关部门的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0.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 乙方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0.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二、索赔

12.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2.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生效后报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附则

16.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谈判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备案机构(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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