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依托四川轻化工大学优势学科,面向国家及区域循环经济相关产业重大战略需求,突破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进产学研用融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培养优秀科研人才,推动产业低碳循环绿色发展,增加水资源供给,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
根据实验室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为营造创新、协同、开放、共享的科学研究氛围,特设置“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请相关研究人员根据工程实验室发布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同行开放。申请人一般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近三年发表2篇及以上SCI论文。欢迎博士后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每人只能主持1项或参与不多于2项开放基金项目,有在研开放基金项目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请。
3、原则上开放基金主要支持实验室及校内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校外研究人员申报。
4、为便于管理和及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申请人必须邀请一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开展开放基金联合科学研究。
二、申请者所需材料、申请流程及结果通知
1、申请者请下载《“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书时,请将申请书原件2份(需单位或科研主管部门盖章和申请人签字,请自行留底)寄送到实验室,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xhjj@suse.edu.cn。纸质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单独成册。
2、申请书送交本实验室评审,由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资助”原则,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议,并经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研究课题的申请及确定基金资助的金额。
3、实验室本次接收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期为2024年8月15日前,以收到纸质版邮戳时间为准;实验室将于2024年9月中旬公布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者。
4、严禁项目以不同形式重复申报,涉嫌重复申报的项目,专家评审时直接不予支持;已经立项的项目将中止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1、开放课题申请获实验室批准资助之后,请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
学校开放课题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其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1)直接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
①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设备、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②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③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科研辅助人员、项目聘用人员等的劳务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以及专家咨询费。
(2)间接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主要包括计提的管理费和项目绩效支出。由学校出资的,本校教职工承担的开放基金项目不预算绩效支出。
2、通过开放基金取得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推广等研究成果,研究者须署名实验室(中文: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四川轻化工大学);英文: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of Circular Economy,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并标注有“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四川轻化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课题”(“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of Circular Economy,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的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未署名与致谢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3、重点课题:论文成果中至少有2篇为中科院JCR一区SCI论文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其中至少有1篇为第一单位);一般课题:论文成果中至少有1篇为中科院JCR分区1区论文,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
4、开放课题实施周期为两年:2024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5、开放课题结束两个月内,项目负责人请撰写并提交“总结报告”。
四、资助经费
2024年拟设立开放课题5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经费10万元;一般课题4项,每项5万元。
五、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楼化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邢波
电话:17348006863
电子邮件:xhjj@suse.edu.cn
邮编:643000。
“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0.04M)[下载]
附件2:“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docx (0.02M)[下载]
【编辑: 】
根据实验室发展目标和整体规划,为营造创新、协同、开放、共享的科学研究氛围,特设置“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请相关研究人员根据工程实验室发布的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同行开放。申请人一般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近三年发表2篇及以上SCI论文。欢迎博士后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每人只能主持1项或参与不多于2项开放基金项目,有在研开放基金项目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请。
3、原则上开放基金主要支持实验室及校内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校外研究人员申报。
4、为便于管理和及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申请人必须邀请一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开展开放基金联合科学研究。
二、申请者所需材料、申请流程及结果通知
1、申请者请下载《“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书时,请将申请书原件2份(需单位或科研主管部门盖章和申请人签字,请自行留底)寄送到实验室,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xhjj@suse.edu.cn。纸质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单独成册。
2、申请书送交本实验室评审,由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资助”原则,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议,并经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研究课题的申请及确定基金资助的金额。
3、实验室本次接收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期为2024年8月15日前,以收到纸质版邮戳时间为准;实验室将于2024年9月中旬公布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者。
4、严禁项目以不同形式重复申报,涉嫌重复申报的项目,专家评审时直接不予支持;已经立项的项目将中止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课题的实施与管理
1、开放课题申请获实验室批准资助之后,请填写并提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
学校开放课题项目经费实行预算制,其经费包含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
(1)直接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
①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设备、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②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图书、收集资料、复印翻拍、检索文献、采集数据、翻译资料、印刷出版、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③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科研辅助人员、项目聘用人员等的劳务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以及专家咨询费。
(2)间接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主要包括计提的管理费和项目绩效支出。由学校出资的,本校教职工承担的开放基金项目不预算绩效支出。
2、通过开放基金取得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推广等研究成果,研究者须署名实验室(中文: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四川轻化工大学);英文: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of Circular Economy,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并标注有“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四川轻化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课题”(“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of Circular Economy,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的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未署名与致谢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3、重点课题:论文成果中至少有2篇为中科院JCR一区SCI论文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其中至少有1篇为第一单位);一般课题:论文成果中至少有1篇为中科院JCR分区1区论文,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
4、开放课题实施周期为两年:2024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
5、开放课题结束两个月内,项目负责人请撰写并提交“总结报告”。
四、资助经费
2024年拟设立开放课题5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经费10万元;一般课题4项,每项5万元。
五、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楼化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邢波
电话:17348006863
电子邮件:xhjj@suse.edu.cn
邮编:643000。
“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0.04M)[下载]
附件2:“含盐废水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doc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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