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含特殊气体便携式气体监测仪框架公开招标含光气、HF、ETO等便携式气体监测仪框架、其他气体便携式检测仪框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含特殊气体便携式气体监测仪框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大街2号万华烟台工业园厂前区
联系方式:1935359160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含特殊气体便携式气体监测仪框架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WHYT/B-D03-2024-IA179-02
四、招标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请到万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whchem.com/TPBidder/招 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2024-10-29起至2024-11-05 17:30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七、开标日期 开标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9353591603
邮箱:WHWZ@whchem.com
招标管理员:吴翰
招标管理员联系电话:19353591603
九、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万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网址:
https://ebidding.whchem.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网
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其他:投标人应先在万华招标网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十一、廉洁从业
为建立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现将招标投标活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受理部门: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投诉电话:0535-8203820;
投诉邮箱:whjc@whchem.com;
通信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兰州大街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号门厂前区指挥 中心2楼2020室;
邮编:264006。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项目名 称 | 标段 (包)序号 | 招标内 容 | 数量 (PC)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含特殊 气体便 携式气 体监测 仪框架 公开招 标 | 1 | 含光 气、 HF、 ETO等 便携式 气体监 测仪框 架 | 1宗 |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或提供本次招标设备 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 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 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生产制造商;(4)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防爆等级 不低于Ex(ia)ib IICT4的防爆合格证;(5)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防护等级 不低于IP65合格证; (6)所投CO、H2S、LEL、SO2便携式气 体检测仪型号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 书CPA; (7)所投产品具有ATEX、IECEx证书;(8)投标人所投型号自2023年1月1日年 至2024年1月1日须具有累计不少于3500万 元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所投型号自2023年1月1日年至 今,须具有累计不少于100台光气便携式气 体检测仪、290台氯气便携式气体检测 仪、150台氟化氢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 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 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或提供本次招标设备 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 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 |
含特殊 气体便 携式气 体监测 仪框架 公开招 标 | 2 | 其他气 体便携 式检测 仪框架 | 1宗 | 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生产制造商;(4)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防爆等级 不低于Ex(ia)ib IICT4的防爆合格证;(5)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防护等级 不低于IP65合格证; (6)所投CO、H2S、LEL、SO2便携式气 体检测仪型号须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 书CPA; (7)所投产品具有ATEX、IECEx证书;(8)投标人所投型号自2023年1月1日年 至2024年1月1日须具有累计不少于3500万 元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所投型号自2023年1月1日年至 今,所投型号须具有累计不少于290台氯气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150台氢氰酸便携式气 体检测仪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 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 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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