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3-JLJZDD-W1002)(第1、2包)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jzdd-w1002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1
公告正文
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
建设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JLJZDD-W1002)
我部就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JZDD-W1002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2023-JLJZDD-W1002(01))为运动监测及热射病治疗设备,预算金额95万元;第二标段(2023-JLJZDD-W1002(02))为检测及急救设备预算金额84.85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各标段选取1家具有良好的品牌信誉、售后服务的企业,供应我部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
参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明细表
五、投标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生产型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类);销售型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均在有效期内,此项资质报名时不提供,以开标评审时审查为准。)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 9月 1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 9月 14日至 9月 20日(10:00—13:00,16:30—20:30)(北京时间)。
(二)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统一发至投标方报名备注的电子邮箱账号或报名电子邮件原邮箱。
(三)要求: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发送短信至16690015051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包段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部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b831500@qq.com,邮件主题:包段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网上报名的投标方,报名资料经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通知投标方以银行(投标方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方式(备注公司名称+包段编号+标书费)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具体账户信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如未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5月(含)以后)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承诺声明(原件,公告附件5)。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新疆阜康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阜康市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乌鲁木齐晚报”上同时发布
十一、招标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16690015051 吕先生 18016831214
地 址:新疆阜康市
十二、监督人员
联 系 人:邓先生 13319808359
建设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3-JLJZDD-W1002)
我部就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LJZDD-W1002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2023-JLJZDD-W1002(01))为运动监测及热射病治疗设备,预算金额95万元;第二标段(2023-JLJZDD-W1002(02))为检测及急救设备预算金额84.85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各标段选取1家具有良好的品牌信誉、售后服务的企业,供应我部伤情防控与热射病防治建设器材。
参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明细表
五、投标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生产型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类);销售型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均在有效期内,此项资质报名时不提供,以开标评审时审查为准。)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 9月 1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 9月 14日至 9月 20日(10:00—13:00,16:30—20:30)(北京时间)。
(二)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统一发至投标方报名备注的电子邮箱账号或报名电子邮件原邮箱。
(三)要求: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发送短信至16690015051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包段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部据此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b831500@qq.com,邮件主题:包段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招标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网上报名的投标方,报名资料经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通知投标方以银行(投标方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方式(备注公司名称+包段编号+标书费)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具体账户信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如未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公告附件2,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告附件3,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5月(含)以后)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承诺声明(原件,公告附件5)。
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新疆阜康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阜康市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乌鲁木齐晚报”上同时发布
十一、招标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16690015051 吕先生 18016831214
地 址:新疆阜康市
十二、监督人员
联 系 人:邓先生 1331980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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