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厂街道2023年未保工作站运营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3-0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3386197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3-0005(代理机构编号:ZJZC-2023ZCD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3年未保工作站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
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二、服务内容
5、开展活动
(1)一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48次;
(2)一年开展课业辅导服务不少于48次;
(3)一年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不少于12次;
(4)一年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服务不少于12次;
(5)一年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不少于24次;
(6)常态化开展“爱的中转站”服务兑换窗口,打造儿童关爱之家创新特色化服务,挖掘背后志愿力量;
(7)常态化冬、夏令营活动不少于2次;
(8)开展未保宣传月活动1次。
更正内容:
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二、服务内容
5、工作站建设运营标准
5.1机制健全
(1)组织领导。街道未保工作站在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机构管理。日常接受区未保中心的监督与指导,向街道及区未保中心进行定期工作反馈,同时负责村(居)儿童主任的业务指导,督促其开展好各项工作。
(3)考核评价。服务成效显著,有效满足辖区内儿童需求,改善服务对象的困难和问题,并得到街道以及服务对象一致好评。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未保工作站平台功能,推动辖区未保事业发展。
5.2管理规范
(4)服务制度。未保工作站要制定并完善组织构架、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辖区内儿童及家庭需求评估工作,制定相应服务计划与方案。
(5)资金使用。经费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与省市相关财务政策与要求,规范使用省、市、区拨付的补助资金。
5.3设施完善
(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空间应符合儿童友好原则,应充分整合资源,设置办公区、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音乐、舞蹈、美术、劳技等多功能活动室。应配备儿童基本卫生用品,包括消毒用品、外伤急救包等。设施设备的设置、使用应全部符合安全要求。
5.4队伍保障
(7)人员配备。须至少安排2名经过未保相关培训的持证儿童社工,具备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署遵守《儿童保护承诺书》,发动社会资源建立一支未成年人志愿者队伍。
(8)管理培训。未保工作站工作人员应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参与社会工作专业、未保工作相关的学历教育、现场培训、论坛、讲座、工作坊、研讨会以及机构内部督导等活动。
5.5运行服务
(9)业务办理。协助儿童督导员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生活补贴的申请认定;做好因突发事件导致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接待来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回应未成年人的合理诉求,做好帮扶工作。
(10)政策宣传。宣传及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公益产品等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未保站的服务内容等。
(11)排查评估。协助街道摸排核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相关情况,采集困境儿童基础数据,评估家庭监护能力及儿童需求,识别风险等级,制定服务方案,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分析辖区内特殊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出台辖区内儿童需求分析报告。
(12)履行强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社区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等履行强制报告责任,规范强制报告流程,对辖区内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等情形,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及街道报告,做好信息记录和报告登记。
(13)走访巡查服务。要有走访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并落实风险等级评估,进行“四色管理”;根据困境儿童分级分色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巡查服务,要求至少达到红色4次/月,黄色3次/月,蓝色2次/月,绿色1次/月。
(14)信息管理。做好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江北新区儿童关爱平台等信息维护,及时准确采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础数据,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15)救助保护。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包括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及时为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底护、调查取证、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的资源链接。
(16)社会关爱。全年开展儿童“关爱之家”服务不低于50场次,包含督促相关部门面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家庭普及育儿知识;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增进家庭情感链接和亲情交流;协助学校和村(居)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开展儿童社会化引导,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以及社会融入;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17)个案会商。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工、警察、医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心理工作者、熟悉案情的其他人员对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个案开展会商,形成会商纪要,并推动个案处置,杜绝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
(18)统筹谋划。定期召开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工作会议,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儿童类服务项目的开发、设计,指导街道内儿童类项目实施并做好监督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6亮点特色
(19)特色服务。结合自身特点,在落实未保站基本工作要求的同时,创新探索符合辖区未成年人需求的特色亮点服务。
5.7其他要求
(20)参照江北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运行考核标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8号
联系方式:025-5838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33号二楼
联系方式:13338619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33861974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92-ZJDL-C2023-0005(代理机构编号:ZJZC-2023ZCDC-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厂街道2023年未保工作站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
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二、服务内容
5、开展活动
(1)一年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48次;
(2)一年开展课业辅导服务不少于48次;
(3)一年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不少于12次;
(4)一年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服务不少于12次;
(5)一年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不少于24次;
(6)常态化开展“爱的中转站”服务兑换窗口,打造儿童关爱之家创新特色化服务,挖掘背后志愿力量;
(7)常态化冬、夏令营活动不少于2次;
(8)开展未保宣传月活动1次。
更正内容:
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二、服务内容
5、工作站建设运营标准
5.1机制健全
(1)组织领导。街道未保工作站在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机构管理。日常接受区未保中心的监督与指导,向街道及区未保中心进行定期工作反馈,同时负责村(居)儿童主任的业务指导,督促其开展好各项工作。
(3)考核评价。服务成效显著,有效满足辖区内儿童需求,改善服务对象的困难和问题,并得到街道以及服务对象一致好评。取得了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未保工作站平台功能,推动辖区未保事业发展。
5.2管理规范
(4)服务制度。未保工作站要制定并完善组织构架、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辖区内儿童及家庭需求评估工作,制定相应服务计划与方案。
(5)资金使用。经费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与省市相关财务政策与要求,规范使用省、市、区拨付的补助资金。
5.3设施完善
(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空间应符合儿童友好原则,应充分整合资源,设置办公区、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音乐、舞蹈、美术、劳技等多功能活动室。应配备儿童基本卫生用品,包括消毒用品、外伤急救包等。设施设备的设置、使用应全部符合安全要求。
5.4队伍保障
(7)人员配备。须至少安排2名经过未保相关培训的持证儿童社工,具备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签署遵守《儿童保护承诺书》,发动社会资源建立一支未成年人志愿者队伍。
(8)管理培训。未保工作站工作人员应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包括参与社会工作专业、未保工作相关的学历教育、现场培训、论坛、讲座、工作坊、研讨会以及机构内部督导等活动。
5.5运行服务
(9)业务办理。协助儿童督导员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生活补贴的申请认定;做好因突发事件导致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接待来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回应未成年人的合理诉求,做好帮扶工作。
(10)政策宣传。宣传及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规政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公益产品等多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未保站的服务内容等。
(11)排查评估。协助街道摸排核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相关情况,采集困境儿童基础数据,评估家庭监护能力及儿童需求,识别风险等级,制定服务方案,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分析辖区内特殊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出台辖区内儿童需求分析报告。
(12)履行强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社区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等履行强制报告责任,规范强制报告流程,对辖区内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等情形,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及街道报告,做好信息记录和报告登记。
(13)走访巡查服务。要有走访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并落实风险等级评估,进行“四色管理”;根据困境儿童分级分色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巡查服务,要求至少达到红色4次/月,黄色3次/月,蓝色2次/月,绿色1次/月。
(14)信息管理。做好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江北新区儿童关爱平台等信息维护,及时准确采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础数据,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动态管理。
(15)救助保护。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包括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及时为遭遇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底护、调查取证、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的资源链接。
(16)社会关爱。全年开展儿童“关爱之家”服务不低于50场次,包含督促相关部门面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家庭普及育儿知识;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增进家庭情感链接和亲情交流;协助学校和村(居)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提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开展儿童社会化引导,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以及社会融入;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17)个案会商。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工、警察、医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心理工作者、熟悉案情的其他人员对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个案开展会商,形成会商纪要,并推动个案处置,杜绝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
(18)统筹谋划。定期召开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工作会议,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个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儿童类服务项目的开发、设计,指导街道内儿童类项目实施并做好监督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6亮点特色
(19)特色服务。结合自身特点,在落实未保站基本工作要求的同时,创新探索符合辖区未成年人需求的特色亮点服务。
5.7其他要求
(20)参照江北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运行考核标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大厂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太子山路8号
联系方式:025-5838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共青团路33号二楼
联系方式:133386197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33861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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