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体化机房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96.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福清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MHZB[GK]2020005的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体化机房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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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10799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1(套) 964000 964000 国内 详见投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肆仟元整(¥964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4.3交付条件: 以业主合同为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 费重新更换。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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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45 合同签订后,持有正式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款的45%
2 50 项目通过验收后,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和正式发票,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
3 5 余款待正常运行一年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三年(以厂家电话查询为准),终身维护。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三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 福清宏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住所: 福清市福塘路二建大厦六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日晶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诗锦
联系方法: 13605955787 联系方法: 1395022511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8111301051700629733

签订地点: 福清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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