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2026年锡山区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4511.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205-hxgw-g2024-0057
预算金额4511.4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招标联系人叶晨惠0510-88221031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逸0510-83306659
中标公司虎哥(无锡)环境管理有限公司451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5-HXGW-G2024-0057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锡山区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晓联、华伟新、邵明民、王从亮、李康、陶建荣、刘玉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标底编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元):1.2%,100万-500万:0.64%,500万-1000万:0.36%,1000万-5000万:0.2%,在此基础上乘以0.78及折扣率0.97。共计9520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南路9号
联系人:叶晨惠
联系电话:0510-8822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联系人:杨逸、蒋鼎、花锡兰、卢祯
联系电话:0510-8330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蒋鼎、花锡兰、卢祯
电话:0510-833066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锡山区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虎哥(无锡)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205MADQKDXB91 | 锡山区万安路63号 | 92.86(均分制) | 4511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2026年锡山区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锡山区东亭街道、东北塘街道、云林街道3个板块内共10.3万户居民的生活垃圾原有分类体系基础上,将分类房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两个桶向前延伸至居民家中,向居民发放专用回收袋用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再由专业回收公司上门回收,做到源头分类极简化、习惯养成人性化、运输分拣专业化、减量利用最大化、数据管理信息化。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晓联、华伟新、邵明民、王从亮、李康、陶建荣、刘玉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标底编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元):1.2%,100万-500万:0.64%,500万-1000万:0.36%,1000万-5000万:0.2%,在此基础上乘以0.78及折扣率0.97。共计9520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华夏南路9号
联系人:叶晨惠
联系电话:0510-8822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联系人:杨逸、蒋鼎、花锡兰、卢祯
联系电话:0510-8330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蒋鼎、花锡兰、卢祯
电话:0510-833066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