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宝塔河东延景观工程 ( 李渔路 - 茅雉河 )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宝塔河东延景观工程 ( 李渔路 - 茅雉河 ) (项目名称)已由 财政局 以 皋财建【 2019 】 19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宝塔河东延景观工程 ( 李渔路 - 茅雉河 ) (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沿河驳岸及景观工程,河道长约 240m ,包括现场建筑垃圾拆除清理约 20066.1m3 ,河道开挖 31250m3 ,沿河景观造型堆土约 23488m3 ,杉木圆木桩护岸(单桩长 3m ,直径 200mm ),花岗岩石材铺装 650m2 ,塑木实心地板 320m2 ,沥青砼生态停车场 190m2 ,透水砼铺装 726m2 ,河滩卵石点石 478 吨, DN300-400mmHDPE 排水管道 180m ,雨水井 5 座,公共厕所 1 座,雨水蓄水池泵坑 1 座,管闸 1 座,沿福寿路人行道拆除后重新铺设,绿化栽种,详见设计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05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5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19 年 8 月 28 日
2.1.5 其他 :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如皋市宝塔河东延景观工程 ( 李渔路 - 茅雉河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含 有园林绿化和市政工程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一个条件即可: 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建造师以上(含); 2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三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建造师以上(含)。注:乡镇级职称除外。(特别提醒: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获得的,单份中标通知书金额 600 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的公共综合性景观绿化工程业绩(含流标项目。时间、项目负责人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4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4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