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空气源热泵系统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1.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40stc43418
预算金额51.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柏旭010-6268652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340STC43418(招标文件编号:2340STC43418)
二、项目名称: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空气源热泵系统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智高博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青林台村185号
中标(成交)金额:51.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智高博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空气源热泵系统租赁服务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负责范围包括,(1)负责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正式运行生产等全部工作,并包工包料,保证设备系统的安装质量和运行生产状况均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及合格标准,且符合本采购需求书的要求;(2)租赁期限内的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服务,安排专人驻场保证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按本采购需求书要求的参数持续稳定供热,及时处理和解决系统相关的各种可能问题;(3)租赁期满后负责系统的拆除回收,恢复系统安装部位至租赁前的原状态;(4)负责系统安装、全部相关物品和垃圾的清运,做到工完料尽;(5)负责系统安装、投产、运行生产、拆除回收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无人员伤亡、无生产事故,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负责处理善后。      设备性能符合采购需求书的规定,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及合格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暖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结束,供应商完成系统拆除回收、恢复原状,且项目最终验收合格,采购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5天内全部系统设备和材料货到现场,随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辅件、材料等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调试、运行等过程全面负责。
2.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收应遵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本规范书要求。
3.设备安装完成后要求进行单机试运和全系统整套试运,各种测试数据应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并提交所有的记录和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凤鸣、李超英、崔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上/下浮0%。若按上述标准计取的费用低于1.5万元人民币,则按1.5万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X号        
联系方式:5965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柏旭 010-62686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旭、陈俊、聂娅琼
电 话:  010-6268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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