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专业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廖婷0750-38629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根据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印发《江门市江海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海府〔2022〕9号)的相关要求,江海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拟于近期完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现就预案编制修订的专业技术服务发布采购公告。
  一、项目采购人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为项目采购人。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内容:提供《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控制价:60000元(陆万元)。
  三、项目基本要求
  1.独立开展《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调查工作,在12月5日前就预案编制修订总体思路及工作进度,与江海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进行沟通,结合江海区实际进行优化调整。   
  2.编制基础资料和数据调查收集表并收集相关数据资料,整理好《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底层资料和相关数据,在12月20日前报江海区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编制完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3.组织预案专家评审,根据各有关部门及行业领域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内容。
  4.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果,内容包括应急预案、附录、附件等电子文档。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服务机构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江门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递交的资料
  采购项目报价表
  采购项目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公告名称

  报价日期

  总报价
   元(大写:      )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本次采购评审方法按附件执行。报价文件均必须用文件袋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提交及报价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将报价文件交至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1号楼10楼(应急指挥股),逾期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政府1号楼10楼
  联系人:廖婷
  联系电话:0750-3862956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评分办法
  一、评分原则
  评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小组按照本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时,由评分小组自行确定。
  (一)技术部分(20分)
  1.技术思路清晰、合理,服务方案科学、完善,得6-8分;思路基本清晰、比较合理,服务方案基本科学、比较完善,得3-6分(不含6分);思路模糊、不合理,服务方案科学性差、不完善,得1-3分(不含3分)。
  2.保证工作质量的措施合理,有详细的保障措施,并具有操作性得4-6分;保证工作质量的措施及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1-4分(不含4分)。
  3.能够完成外协工作,有详细的保障措施,并具有操作性得4-6分;能够完成外协工作,保障措施和操作性基本合理得1-4分(不含4分)。
  (二)企业业绩(20分)
  投标单位近五年内具有类似相关预案编制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的,每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三)人员和组织机构(20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每一人得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人员,每一人得2分;最多得20分。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需网上可查,不可查地区提供社保局盖章的个人缴费明细。
  (四)报价得分(40分)
  投标报价得分=40分×[1-(待评审的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低为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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