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电子公告屏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工02-00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苑老师135231168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电子公告屏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04月12日 14: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电子公告屏系统(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2日 14: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预算金额¥26.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523116834
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老师64120000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苑老师13523116834、苗启会17643621031
附件:
附件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pdf

项目概况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电子公告屏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工02-005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电子公告屏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下辖的电子显示屏设备进行升级、维修、维护、巡检及重大、复杂故障缺陷的到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技术维修人员和维修工具,为定期维修保养选派技术熟练人员,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10%。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与采购人、潜在供应商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1楼

方式:现场验证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申请人在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

5、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相应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6412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7楼            

联系方式:苑老师13523116834、苗启会1764362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老师

电 话:  1352311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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