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32-00198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1 |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2 | 电气强度(冷态) | |
3 | 泄漏电流 | |
4 | 接地电阻 | |
5 | 防触电保护 | |
6 |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 |
7 |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
8.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 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 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 调 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5年;
15.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1 |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
2 |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 |
3 |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 |
4 | 绝缘电阻 | |
5 | 电气强度 |
三、 供货地点及户数:采购人指定地点,约800户。
四、 因为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五、招标控制单价:
风机:5500元/台,水机(3P):12500元/台,水机(5P):18000元/台。供应商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各村安装明细、合作协议、安装照片等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20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73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 024-31313066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杰、马诗衡
电 话: 024-3131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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