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枫湖镇巩固提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建设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红枫湖镇巩固提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建设项目监理比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比选招标项目 红枫湖镇巩固提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型示范点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以 清农复(2022)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镇市农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比选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红枫湖镇民乐村刘家寨、彭家寨、右七村白岩组。
2.2规模:3.189km白改黑路面工程、1422.7m彩色理清人行道、220㎡乡村集成示范点标识工程、200㎡彭家寨入口环境整治工程、320㎡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300m污水管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保修期
2.4招标范围等:完成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能力。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6日 09:00 时至2023年03月09日 17:00 时,在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镇市农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清镇市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816678870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7栋1单元14层3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28514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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