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大兴工业园区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385 | 项目名称 | 大兴工业园区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385005001 | 标段名称 | 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大兴路桥梁道路及接线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2月1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以金发改投资备〔202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大兴路桥梁道路及接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金湖县淮河东路南侧、黎东河路东侧、金湖路北侧、规划宁淮高速东通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1)大兴路(黎东河路??纵二路),西起黎东河路,东至纵二路,全长约458.925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4m,设计速度 30km/h,全线为新建道路。(2) 纵一路(大兴路??海晏路),北起大兴路,为规划工业园区内部道路,全长约 650.811m,本次施工招标全长约120m,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 17m,设计速度 20km/h,全线为新建道路。(3)桥梁及接线,西起黎东河路,与大兴路连接,桥长 31.04m,接线约2014.8m2,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度为24m。 2.1.3招标范围:大兴路(黎东河路??纵二路)道路工程及管径DN300mm给水、管径d1000-d1400mm排水工程;纵一路(大兴路??海晏路)道路工程及管径DN300mm给水、管径d1000-d1400mm排水工程;单跨25米桥梁及接线工程;土方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杆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合同估算价:1530万元。 2.1.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2.3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10%(此款项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此款项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完成送县审计局送审工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四年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按结算审计价款结清余款;(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工程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如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试行)》(金协调办发〔2024〕4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名称: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人民路268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852266123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8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电话:0517-86965566 电子邮箱:470523801@qq.com
10.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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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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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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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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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以金发改投资备〔2023〕1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兴工业园东片区一级开发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大兴路桥梁道路及接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金湖县淮河东路南侧、黎东河路东侧、金湖路北侧、规划宁淮高速东通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1)大兴路(黎东河路??纵二路),西起黎东河路,东至纵二路,全长约458.925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4m,设计速度 30km/h,全线为新建道路。(2) 纵一路(大兴路??海晏路),北起大兴路,为规划工业园区内部道路,全长约 650.811m,本次施工招标全长约120m,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 17m,设计速度 20km/h,全线为新建道路。(3)桥梁及接线,西起黎东河路,与大兴路连接,桥长 31.04m,接线约2014.8m2,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度为24m。 2.1.3招标范围:大兴路(黎东河路??纵二路)道路工程及管径DN300mm给水、管径d1000-d1400mm排水工程;纵一路(大兴路??海晏路)道路工程及管径DN300mm给水、管径d1000-d1400mm排水工程;单跨25米桥梁及接线工程;土方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杆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合同估算价:1530万元。 2.1.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2质量标准:合格。 2.3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10%(此款项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0%(此款项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完成送县审计局送审工作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四年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按结算审计价款结清余款;(注: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形式建议采用:发包人须在基本账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承包人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工程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如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注: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试行)》(金协调办发〔2024〕4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名称:金湖县尧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金湖县人民路268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852266123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8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电话:0517-86965566 电子邮箱:470523801@qq.com
10.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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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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