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二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ZZ31403FW02400033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营口至鞍辽、营口至锦葫、营口至阜朝、营口至沈阳和旗口至沈阳5条邮路运输(单程)业务外包服务。服务期1年,预计发车1625次,采购结果一主一备(中标供应商2个,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项目预算金额170.16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营口市分公司承担,由营口市分公司按实际发车频次及运行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表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厢式货车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主力车型折算系数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最高限价(元/趟) |
价格权重 |
1.5吨车型折算系数 |
3吨车型折算系数 |
12吨车型折算系数 |
20吨车型折算系数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鞍辽 |
186 |
4.2米 |
3吨 |
单程 |
1 |
社会 |
805 |
18% |
0.88 |
1 |
- |
-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锦葫 |
254 |
4.2米 |
3吨 |
单程 |
1 |
社会 |
992 |
22% |
0.88 |
1 |
- |
-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阜朝 |
390 |
4.2米 |
3吨 |
单程 |
1 |
社会 |
1320 |
27% |
0.88 |
1 |
- |
-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沈阳 |
206 |
9.6米 |
12吨 |
单程 |
1 |
社会 |
1200 |
27% |
- |
- |
1 |
1.25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旗口至沈阳 |
148 |
9.6米 |
12吨 |
单程 |
1 |
社会 |
1080 |
6% |
- |
- |
1 |
- |
备注:将各条线路主力车型单价设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报价无效。其他车型结算单价按照“主力车型单价×折算系数”确定。
邮路属性 |
组开 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车型 (米) |
车型 (吨) |
单程/ 往返 |
车辆权属 |
发班频次 (次)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鞍辽 |
186 |
2.4米 |
1.5吨 |
单程 |
社会 |
9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鞍辽 |
186 |
4.2米 |
3吨 |
单程 |
社会 |
30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锦葫 |
254 |
2.4米 |
1.5吨 |
单程 |
社会 |
9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锦葫 |
254 |
4.2米 |
3吨 |
单程 |
社会 |
30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阜朝 |
390 |
2.4米 |
1.5吨 |
单程 |
社会 |
30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阜朝 |
390 |
4.2米 |
3吨 |
单程 |
社会 |
9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沈阳 |
206 |
9.6米 |
12吨 |
单程 |
社会 |
305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营口至沈阳 |
206 |
12.5米 |
20吨 |
单程 |
社会 |
60 |
|
二干 |
营口公司 |
旗口至沈阳 |
148 |
9.6米 |
12吨 |
单程 |
社会 |
90 |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针对邮政干线运输业务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运输车辆调度及运行管理;
(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省会城市(沈阳)或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并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3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①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②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并提供承诺书;
(15)中标后,投标人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并提供承诺书;
(16)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干线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并提供承诺书;车辆手续齐全,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其中,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不计免赔率;所有险种的保费由投标人承担;
(17)中标后,投标人需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除双方单独约定外包,投标人须保证邮件的单独运输,杜绝邮件和其他货物、物品拼装,并提供承诺书;
(1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并提供承诺书;
(19)投标人须承诺长途运输(单程在600公里及以上的)必须实行“双驾”,确保行车安全,并提供承诺书;
(20)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必须属于法人单位,非自有车辆须满足相关资格条件,同时,须承诺对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并提供承诺书;
(21)投标人须承诺厢式车:车辆容间大于等于15方且不足25方的按3吨计算;大于等于25方且不足35方的按5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35方且不足45方的按8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45方且不足55方的按12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55方且不足85方的按20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85方且不足110方的按30吨计算,车辆容间大于等于130方按40吨计算;
(22)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过路过桥费调控机制以及往返运价、邮路延伸或调整结算办法等内容。
5、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
4)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3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①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
②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2)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 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 CA 客服电话 400-788-8550。
(3)投标报名: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标书费(上传标书费转账凭证)-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平台问题客服电话:4008988881。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024-8189948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3:30 (北京时间);
(2)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签到”流程。
(3)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联系人:郝思淇,电话:024-81899488。
(4)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时间及要求:仅要求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代理机构(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其余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人)无须邮寄。
(5)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 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7、开标
开标时间: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
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开标地点: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体:
在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中国邮政官网三个平台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上实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22562358
邮政编码:110000
招标代理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郝思淇
电话:024-81899488
邮箱:zzlnfgs@163.com
账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北站路支行
账号:921001010028747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