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高级中学班班通及配套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不见面开标)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禹州市高级中学班班通及配套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不见面开标)
(二)项目编号:YZCG-G2022019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28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22年8月18日10:30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限价:2,000,000.00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十)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及投标报价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许昌市轩逸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92040.00 |
河南正通颂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997600.00 |
河南曹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999050.00 |
河南汉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1996000.00 |
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00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该5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该5家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分析无异常。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公司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条款 |
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笔记本电脑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条第三款 |
河南正通颂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节能证书 |
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条第三款 |
其余三家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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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经过评审委员会对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综合评比,各个投标人得分情况如下:
许昌市轩逸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评审 因素 |
报价 30分 |
商务部分 14分 |
技术部分 56分 |
合 计 100分 |
评委1 |
30 |
10 |
51 |
91 |
评委2 |
30 |
10 |
53 |
93 |
评委3 |
30 |
10 |
53 |
93 |
评委4 |
30 |
10 |
51.8 |
91.80 |
评委5 |
30 |
10 |
51 |
91 |
平均得分:91.96 |
排名1 |
河南曹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评审 因素 |
报价 30分 |
商务部分 14分 |
技术部分 56分 |
合 计 100分 |
评委1 |
29.89 |
0 |
6 |
35.89 |
评委2 |
29.89 |
0 |
8 |
37.89 |
评委3 |
29.89 |
0 |
9 |
38.89 |
评委4 |
29.89 |
0 |
7 |
36.89 |
评委5 |
29.89 |
0 |
8 |
37.89 |
平均得分:37.49 |
排名3 |
河南汉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
评审 因素 |
报价 30分 |
商务部分 14分 |
技术部分 56分 |
合 计 100分 |
评委1 |
29.94 |
4 |
2 |
35.94 |
评委2 |
29.94 |
4 |
4 |
37.94 |
评委3 |
29.94 |
4 |
5 |
38.94 |
评委4 |
29.94 |
4 |
3 |
36.94 |
评委5 |
29.94 |
4 |
4 |
37.94 |
平均得分:37.54 |
排名2 |
(三)各投标商最终得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商名称 |
最终得分 |
是否中小微企业 |
名次 |
1 |
许昌市轩逸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1.96 |
是 |
1 |
2 |
河南汉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37.54 |
是 |
2 |
3 |
河南曹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7.49 |
是 |
3 |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市轩逸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颍川办颍川路恒达世纪阳光 1207 号
联系人:贾旭峰 电话:15188547800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玖万贰仟零肆拾元整 (199204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汉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82 号硅谷广场 B 座 1601 房
联系人:胥培 电话:037160317651
中标金额: 壹佰玖拾玖万陆仟元整(1996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曹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许州 路 166 号许州路与新东街交叉口
联系人:王瑞强 电话:18703749933
中标金额:壹佰玖拾玖万玖仟零伍拾元整 (1999050.00元)
五、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六、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无。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禹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8112523
电子邮箱:yzscgb8112523@163.com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禹州市财政局1305房间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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