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山天福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花桥镇垃圾外运规范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jycg2018-g-04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昆山天福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花桥镇垃圾外运规范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KSJYCG2018-G-043

二、 招标内容:花桥镇垃圾外运规范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未携带原件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附后)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7、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8、投标人须持有外地(非昆山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出具的垃圾处理接收证明、合同;

9、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716: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

3、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报名时当场现金交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书面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6月2613:00--13:3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一楼)

3、接收人: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6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一楼)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7下午16:30

(投标单位在截至时间前将疑问传真至0512-57362278,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七、采购预算、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金:

1、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36000000.00)

2、投标保证金

2.1金额: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2.2保证金缴纳信息:帐户名-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5495 5947 7025,开户行-中国银行昆山分行营业部

2.3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3、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

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天福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0512-36838290 杜先生/0512-57609950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闵晓艳 联系电话/传真:0512-5736227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3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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