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7号惠城花园1812房
金额
261.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9/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187号惠城花园1812房
围观数:
转让底价: ¥ 261.400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GR2020GD0000267-4
- 保证金: 294,000.00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东方丝绸大酒店
- 挂牌起止日期:2020-09-08 至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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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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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所在地区 | -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时间 | |||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
股东数量(个) | ||||
内部审议情况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备注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2、意向受让方竞价前,可亲自参加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3、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4、原承租方如不放弃优先购买权,须到本所办理登记手续、交纳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5、原租赁合同到期日至2022年4月26日止。 6、原租赁合同约定租金3500元/月(含税价,不含物业管理费、能源介质费等),押金7000元。 7、转让方将交易标的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后,转让方、受让方、租户三方签订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租金由受让方收取、押金转交受让方,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如需变更的,由受让方、租户自行协商。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意向受让书》及其附件材料、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诚意金或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或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 号:82150078801900000170开 户 行:浦发银行广州海珠支行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通知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并按《房地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4.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5.受让方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州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7、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现有权证资料转让。8、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和现状、现有权证资料予以受让。9、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10、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数额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11、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后才办理交易标的交接及房地产过户手续。12、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13、标的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现有权证资料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标的房产按照现状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房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14、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等不予退还,转让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1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16、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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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信息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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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在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并具有购房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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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房地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地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二、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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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东方丝绸大酒店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东毅 | 注册资本(万元) | 7782.3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所属行业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0006174023171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440000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0-05-12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惠城花园1212房、1812房挂牌转让方案的批复 |
系
方
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873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20-8916099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11-yewu@gemas.com.cn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gemas.com.cn/;http://gduaee.com/
交易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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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附件 | |
交易规则内容 |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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