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评估系统招标公告(2023-JQ05-W1223)(第2包)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某评估系统(第二包)招标公告 2023-JQ05-W1223(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评估系统(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223(2)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0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审查委员会颁发的《军队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1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审查委员会颁发的《军队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提供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8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19 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 6 月 6 日 9 时至12 时。 (二)踏勘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联系人:曹参谋 (四)联系电话:18031587564。 (五)现场勘察时领取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身份证原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69,15832502870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备 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安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2 移动电话:15502235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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