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主体结构与粗装修劳务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
日 期:2020年 12 月
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
招标经办人:王瑞 联系电话:18664733510
项目联系人:杜春丽 联系电话:18789323185
三、工程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与庆洋路交接点西北处
四、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02亩,由10栋单体组成,其中1#、2#、4#楼为单层标准厂房,建筑高度为11.959m ,3#、5#、7#、8#楼为四层标准厂房,建筑高度23.1m,6#楼为五层综合楼,建筑高度22.2m,基础形式为均为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钢结构,9#、10#楼为单层保安亭,建筑高度3.15m。总建筑面积为68225.34㎡,建筑占地面积23913.76㎡。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5.1、标段划分:无。
5.2、招标内容:地上主体工程包括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砖模、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除外)、零星工程等;地上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工程包括砌体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装修工程、其它零星工程;其他:红线内室外附属工程和发包人指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本工程所有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等内容,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工程指令单、技术核定单等)和其它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5.3、本次发包暂定总金额:1900万元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6.1、报名方式:云筑网(网址http://auth.yzw.cn/)
6.2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1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年12月20日
6.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合同主要条款
7.1、质量要求:本工程应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要求为:每月实测实量合格率: 主体结构90%,粗装修90%(其中每月复测以公司组织的检测组数据为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工程质量检查实施细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工程技术质量底线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
7.2、工期要求:2020年 9月20日至2021年2月10日
7.3、安全文明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7.4、付款条件
7.4.1预付款:无;
7.4.2预付款保函:无;
7.4.3 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次付款的比例为甲方确认的上月实际已完工程量的75%
7.4.4结算款和保修金:主体封顶,工程款付至主体结构总造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支付且分公司完成结算审核后至完成总造价的90%;结算生效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值的95%;结算值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返还期满后三个月内将余额无息支付乙方。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专业承包资质符合要求。
2、注册资本金满足本次招标要求:不少于 / 万元,且具备一般纳税人条件。
3、必须为中建云筑网系统合格供应商,无不良合作记录。
4、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企业负责人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本次招标工程所属区域内有类似在建项目可供考察
6、与我司无诉讼案件发生
7、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8、公司合格分供商名录外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引入考察得分70分以上
9、各投标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10、其他要求根据具体招标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例如:深化设计人员及团队要求,BIM人员配置及BIM精度要求)
九、投标单位报名资料
9.1 投标单位如已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公司合格分供商名录内,无需提供资料。
9.2投标人未在招标人合格分供商名录内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本次报名必须提供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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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证书 |
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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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信等级证书 |
扫描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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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认证证书 |
扫描件 |
仅物资及设备类招标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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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销售许可证 |
扫描件 |
仅物资及设备类招标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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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厂库照片 |
照片 |
仅物资及设备类招标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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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 |
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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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考察项目具体信息 |
8 |
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 |
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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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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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资料 |
十、 投标保证金
10.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
10.2投标保证金应于一轮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公司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对公账户(其余任何形式均不予认可,如若发生其他形式的汇款直接按废标处理),要求在汇款备注栏填写具体招标内容的投标保证金(简写例: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主体结构与粗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
银行账号:XXXXXXXXXXX
10.3交纳投标金的银行票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保证金单据(银行转账回执单扫描件)务必要作为云筑网投标报价附件上传。对于标书中未粘贴银行票据或以个人名义上交投标保证金的,标书视为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且递交完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资料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按合同约定。
注:投标保证金只能用于一次投标,不允许出现一笔投标保证金用于两次或多次招标!
10.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3)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
(5)拒不缴纳合同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之间有明显关联、投标人云筑网投标IP地址相同或者高度相似,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行为;
(7)经招标方认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
2020年12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