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集中空调主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涛0571-56237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6>981号)、《中 国铁路总公司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及浙江省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 及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集中空调主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下行正线甬台温铁路云龙站至沪昆铁路义乌站(不含)建筑长度188.303公里;上行正线自云龙站至沪昆铁路鹤田 线路所建筑长度185.612公里。本线设置云龙、奉化、溪口、新昌、嵊州、南山湖、虎鹿、东阳、苏溪9个车站。其中:云龙、奉化为既有车站,苏溪为新设越行站,虎鹿为预留越行站,其余为中间站。
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设计速度:160km/h(预留200km/h);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200km/h地段4.4米;最小平面曲线半 径:一般3500米、困难2800米;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机车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HXD系列,动车;闭塞方式:自动闭 塞;建筑限界: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
2.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3.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中的压力容器生产商持有的有效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投标物资的冷量必须满足许可证的管理范围要求。
3.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19年~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投 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 2022年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有10年及以上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经验(提供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采购合同各一份,或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型式检验报告)各一份。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空调检测资格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出具的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屋顶式风 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
3.6供货业绩: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各一份近 3 年(2020年1月 1日以来)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在国内 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该业绩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各一份(须盖单位公
3.6供货业绩:
(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投标人须至少提供各一份近 3 年(2020年1月 1日以来)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在国内 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该业绩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各一份(须盖单位公 章,部门章无效)。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具有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在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投 标人签订的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采购合同各一份,该合同无时间、品牌、金额的要求);投标人还须至少提供各一 份近 3 年(2020年1月 1日以来)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在国内铁路、地铁、机场项目的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该合同供货主体可为该空调品牌生产商或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均可),并提供该业绩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各一份(须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3.7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8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 个及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2)屋顶式风冷热泵机组和一体式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 投标物资生产商的唯一授权。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 定节假日除外),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等 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605147810@qq.com邮箱,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 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 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网上登记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 年度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
5.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到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截止。
9.其他
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1日11时00分,到2023年6月12日17时00分截止。
9.其他
所有进入上海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时请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检查。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8号
联 系 人:宋明泽
电 话: 0571-56237120

真: 0571-56735900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 :黄涛
电 话 :0571-56237122
邮 箱 :605147810@qq.com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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