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公安局经侦办公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30.7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900-01369
预算金额30.74万元
招标公司阜新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张立志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阜新市公安局经侦办公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6 14: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新市公安局经侦办公系统及设备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经侦办公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以便于有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于 2022   10   9   09    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00-01369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经侦办公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7415.00

最高限价:307415.00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单位

数量

1

资金流向追踪分析系统(软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

2

台式电脑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

3

彩色激光打印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

4

碎纸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

5

笔记本电脑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项目初验,15日软硬件全部调试完成,正常运转。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9 27    2023  10 7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0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供应商需同时在上述两个网站均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由于两个网站分别承担不同的开标相应的功能,如仅登录一个网站报名造成供应商不能正常投标者后果自负。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    10    9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402)室(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细河区龙城路7号)。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做好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传输、CA绑定(激活)等相关工作,如出现问题及时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400-128-8588),否则自行承担其不利后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提交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安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联系人:张立志

 联系方式:18341881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细河区龙城路7

联系方式:0418-3378886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0418-3378886

合同履约联系人:骆成

联系电话:0418-3378831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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