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JLU-WT22268)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4.3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a1-22680141
预算金额144.38万元
招标公司吉林大学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娉婷0431-81852896
中标公司上海犀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144.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JLU-WT22268)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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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JLU-WT22268)成交结果公告
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JLU-WT22268)成交结果公告
141定稿_JLU_WT22268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pdf 141定稿_JLU_WT22268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141定稿_JLU_WT22268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pdf 141定稿_JLU_WT22268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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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CZ-A1-22680141、JLU-WT22268
二、项目名称: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犀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临港新片区海洋一路399号1幢4楼402
室
成交金额:144.3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平台品牌:上海犀浦规格型号:XPSD-S1数量:1套单价:14438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元峰、王宏一、李海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
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设备类)
有关条款下浮40%,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1.1929万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431-85167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
32层招标部
联系方式:0431-81852896、2232574732@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娉婷、周映乔
电话:0431-818528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虚实融合智能制造综合实践
平台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XCZ-A1-22680141
采购编号:[JLU-WT22268]
采购人:吉林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二)合格的供应商
(三)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
(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五)磋商费用的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构成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
(三)磋商文件的修改
(四)保密与知识产权
三、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三)报价
(四)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五)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六)磋商有效期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五、评审与磋商
(一)磋商小组
(二)磋商及资料的澄清
(三)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四)磋商原则
(五)成交原则
(六)无效资料的情况
(七)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八)拒绝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权力
六、合同的授予
(一)成交供应商与成交通知书
(二)签订合同
(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磋商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会议时间
(五)重要事项补充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合同格式
二、合同(进口)格式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格式
三、自评分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
五、廉洁承诺书格式
六、磋商响应明细报价表格式
七、配置清单格式
八、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格式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十一、所投产品业绩格式
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十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十五、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十六、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十七、银行开户信息格式
十八、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十九、关于境外公司的声明函
二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二)监狱企业证明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十一、其它材料
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六、公告期限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2评分表1
附件3评分表2
附件4供应商自评分表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采购内容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
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资金已经落实。
(二)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条件。
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
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
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
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响应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含)之前存在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
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三)中小微企业相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
行业为:工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为中
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请供应商根据制造商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
3.3.符合评标优惠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未提供《声明
函》视为不符合标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根据财政部等部位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符合通知内条件的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优惠。符合评标优惠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本
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无
论实际情况如何,未提供《声明函》视为不符合标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给予1%的价格
扣除。
(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备件、
手册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备品备件及其他材
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
(2)供应商须提供所供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非标准化产品的配置应标
识清楚,定制货物无品牌、型号的必须在《明细报价表》的“规格型号”栏
内标明为“定制”,未提供品牌或型号、配置的,采购方可视其为无效响应。
(3)采购方不接受品牌、型号、配置和价格等有任何选择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在某一合同包内有任何选择的,将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货
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应以中文和(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
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除非磋商文件
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供应商进一步保证合
同货物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由于按采购方
的要求设计或按采购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
供应商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
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
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在合同货物
安装、调试、接收试验期间,如发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合同货物的缺陷或
损坏,供应商须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补偿由此而来的采购方的一切直接损
失。供应商应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供应商应保证合
同设备在接收试验时各项技术参数满足合同要求。
(5)从到货用户指定安装地点时计起,进口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12个月,
国内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任何超出此期限要求的,必须在《竞
争性磋商响应明细报价表》的备注中予以特别声明。制造出厂日期超出规定
要求而未声明的,采购方有权酌情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视供应商为虚假响应、
解除合同等。
(6)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内生产的货物须提供产品
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货物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内
的商品,必须获得国家商检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
全标志》,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商品,须提供商
检机构或有关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通知单或者制造商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稳定运行必须的备件和材料清单,标
明其种类、制造商、单价和合计价,采购人有权决定全部或有选择的购买。
(8)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
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本项目采购中
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
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10)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及相关规定为准。
(11)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
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1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用途为“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教学设备”时,需向
我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4)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2.“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安装调试等类
似的义务,包括售后服务。
(五)磋商费用的承担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
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
范本。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各潜在供应商,具有与书面纸质文件同等的
法律效力。磋商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磋商文件须以中文编印。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仅接收派
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全部提出。
2.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
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
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无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
4其他无效情形————
的其他无效情形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
6 | 备选方案 |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 —— | ||
7 | 质保期 | 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 | |||
8 | 投报价格 | 未超预算。 | |||
9 | 响应文件有效情况 | 无第一部分五(六)条规定的“无效资料的情况”。 | ———— | ||
结论 | 结论 | 结论 | 结论 | ———— | ——— |
注:1.本表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填写,并按格式要求装订于磋商响应文件中。
2.所有评审项目必须附证明材料页码,专家依此进行评审。
3.无证明材料页码或页码填写错误影响专家评审的,可能导致初审不合格。
2.初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评分环节。
(二)评分表1(技术指标、配置等用户需求部分45分)供应商自
评分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号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证明材料页码 | 备注 |
1 | 2.1.2.3.1采用三轴堆垛机,各轴行程不低于:X轴900mm,Y轴500mm,Z轴200mm; | 采用三轴堆垛机,各轴行程不低于:X轴900mm,Y轴500mm,Z轴200mm。行程值满足或超出的为符合,其它为负偏离。 | 符合2分负偏离0分 | |||
2 | 2.2.2.1.1智能装配工站由六轴机器人、PLC、传输线、定位机构、RFID读写器等组成 | 智能装配工站由六轴机器人、PLC、传输线、定位机构、RFID读写器等组成。组成模块一致或超出的为符合,否则为负偏离。 | 符合2分负偏离0分 | |||
3 | 2.3.1.1智能监测工站由工业相机、镜头、视觉识别软件、工控机、PLC、传输线、RFID等构成; | 智能监测工站由工业相机、镜头、视觉识别软件、工控机、PLC、传输线、RFID等构成;组成模块一致或超出的为符合,否则为负偏离。 | 符合3分负偏离0分 |
4 | 2.3.2.4.3视觉识别软件应视觉识别软件应能识别物能识别物料或料或产品颜色、位置、尺符合3分产品颜色、位寸、文字、二维码等信息;负偏离0分置、尺寸、文识别功能清单一致或超出字、二维码等的为符合,否则为负偏离。信息; | |||||
5 | 2.4.1数字孪生系统是真实智能制造物理产线(含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物料、托盘)的数字孪生 | 提供视频,演示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与数字孪生系统的同步运行视频。能够提供功能要求的演示视频,并正常演示的为符合,不能提供视频演示或演示不成功的,为负偏离。 | 符合6分负偏离0分 | |||
6 | 2.4.2数字孪生系统的3D模型应与物理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物料及托盘具有相同的组成、结构与尺寸; | 视频演示,数字孪生系统实时采集智能仓储工站运行时三轴堆垛机各轴的坐标数据,由采集的坐标数据驱动虚拟仓储工站运动,实现智能仓储工站的虚实同步。能够提供功能要求的演示视频,并正常演示的为符合,不能提供视频演示或演示不成功的,为负偏离。 | 符合6分负偏离0分 | |||
7 | 2.4.4数字孪生系统应建立有与物理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的PLC程序对应的变 | 视频演示数字孪生系统与虚拟PLC的通讯视频,通过PLC仿真软件建立一个虚拟PLC,在虚拟PLC中创建一个开关变量,在数字孪生系统中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虚拟PLC,并建立与虚拟PLC的通讯。 | 符合6分负偏离0分 |
量;数字孪生系统中的变量值随虚拟PLC变量值变化的同时,虚拟执行机构执行对应的动作。能够提供功能要求的演示视频,并正常演示的为符合,不能提供视频演示或演示不成功的,为负偏离。 | ||||||
8 | 2.4.5数字孪生系统应能由智能产线的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的实时数据驱动运动,实现虚实同步运行; | 视频演示:智能仓储工站、智能装配工站、智能检测工站与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全流程完整同步运行。数字孪生系统实时采集智能装配工站运行时六轴机器人各轴的运动数据,由采集的运动数据驱动虚拟机器人运动,实现智能装配工站的虚实同步。能够提供功能要求的演示视频,并正常演示的为符合,不能提供视频演示或演示不成功的,为负偏离。 | 符合6分负偏离0分 | |||
9 | 2.4.7数字孪生系统应能与虚拟PLC建立通讯联接,并通过PLC程序驱动运动,实现虚拟调试; | 演示数字孪生系统的虚拟调试视频1.在自动化编程软件中编写一段PLC程序,完成从智能仓储工站的一个库位取出托盘,运行该段程序,数字孪生系统的虚拟智能仓储工站按照程序指令运行并取出托盘,运行过程中,数字孪生系统应显示堆垛机各轴的动态坐标值。2.在PLC程序中修改坐标参数,使虚拟智能仓储工站运行过程中货叉会与立库发生碰撞,运行 | 符合6分负偏离0分 |
程序,虚拟工站发生碰撞,系统停止运行并报警,运行过程中,数字孪生系统应显示堆垛机各轴的动态坐标值。3.在自动化编程软件中修正PLC程序,重新运行,堆垛机正确完成取货指令,运行过程中,数字孪生系统应显示堆垛机各轴的动态坐标值。4.选择数字孪生系统中的一个执行机构,对其创建一个开关变量,并建立与虚拟PLC中变量的对应关系,改变虚拟PLC中变量的值,数字孪生系统中的变量值相应改变。能够提供功能要求的演示视频,并正常演示的为符合,不能提供视频演示或演示不成功的,为负偏离。 | |||||
10 | 投报产品的配置高于用户需求、技术参数描写详细,清晰完整,响应度高,具备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得5分;投报产品的配置满足用户需求、技术参数描写清楚,响应符合要求,具备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得3分;投报产品的配置有低于用户需求的、技术参数描写简单,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未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法辨别的技术参数证明得0分。 | 0-5分 | |||
得分共计 | 得分共计 | 得分共计 | ———— | ———— | ———— |
注:1.本表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填写,不得漏项,并按格式要求装订于磋商响应文
件中。
2.所有评审项目必须附证明材料页码,页码必须准确,专家依此进行评审。
3.证明材料必须为制造商产品彩页或制造商产品说明书或其他具有官方公信力之材料,技
术偏离表不得作为证明材料。
4.经现场专家评审,无法确认的技术指标按负偏离计算。
5.本表为评分表第一部分,得分计入表2对应项目中,与表2其他评审项目汇总,最后得
分为供应商总分。
(三)评分表2(业绩、商务、价格及总分)供应商自评分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号 | 号 | |
评审项目 | 评审项目 | 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证明材料页码 | 备注 |
技术指标、配置等用户需求部分响应情况 | “评分表1(技术指标、配置等用户需求部分)”得分 | 45 | ———— | ———— | ||
产品业绩及评价 | 1.择优列出所投产品销售业绩,最多4项,每项业绩2分,满分8分,要求以列表及合同复印件形式展示。无合同复印件或无法对合同有效性做出评价的,该项业绩不得分。 | 8 | ||||
技术响应情况1和业绩57分 | 产品业绩及评价 | 2.专家对业绩进行总体评价。销售业绩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合同复印件清晰、提供业绩情况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销售业绩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合同复印件清晰、提供业绩情况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销售业绩与所投产品型号基本 |
一致、合同复印件较清晰、提供业绩情况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销售业绩与所投产品型号基本一致、合同复印件不清晰,得1分;不提供业绩不得分。 | ||||||
质保期、售后服务情况等13分 | 质保期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年限得0分,另增加每年得2分,满分4分。 | 4 | |||
质保期、售后服务情况等13分 | 售后服务提供情况与其它优惠 | 包括培训及售后服务体系,零部件成本,质保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售后服务提供商和其它优惠等。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针对性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合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部分合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合理、售后服务体系有缺漏、不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无售后服务不得分。 | 5 | ———— |
2
自评分表页码标注是否
准确,有无错漏项,而影
响评审的情况。自评分表2
准确无误,得2分,否则
不得分。
响应文件编制质量 | 专家根据响应文件整体编制质量打分,包括偏离陈述是否规范,文件内容是否清晰,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其他错漏等。响应文件编制、偏离陈述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晰无修改,内容无缺漏,资料齐全且清晰易辨认,得2分响应文件编制、偏离陈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有缺漏,资料齐全但不清晰内容难辨认,得1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模糊有修改,内容不全,资料提供不全,得0分。 | 2 |
3 | 投报价格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报价格(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投报价30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报价格或优惠后评审价)*30,保留两位小数 | ——————— |
总分 | 总分 | 总分 | ———————— |
注:1.本表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填写,并按格式要求装订于磋商响应文件中。
2.所有评审项目必须附证明材料页码,专家依此进行评审。
3.经现场专家评审,无法确认的项目不计分。
4.本表为评分表第二部分,与表1得分汇总,最后得分为供应商总分。
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1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吉林大学的虚
实题合智修缸质综合实质平台采购活动,提供的贵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能能仓储工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摩清智能统有
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244万元,资产总额为
19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智能装配工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原消智能系统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244万元,资产总额为
19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置能检测工站,属于工业行业:刺造商为上海摩消能系统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244万元,资产总额为
19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4.数字学生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尾消智能系统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244万元,资产总额为
19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5.制造执行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厚浦智能系统有限
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244万元,资产总额为
19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品内容的直实性负责,如有真量,将读快幸担相国毒任
企业名称(盖章):上海国浦智生福,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日
137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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