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4年7月货车强制报废处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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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废注销车辆信息
二、报名资质要求:
1.只接受具有车辆回收拆解资质的单位看货及报价。
2.不接受两家(含)以上的单位联合报价及个体户报价。
三、询比价方式及原则
1.方式:纸质或邮件等其他有效报价方式。
2.原则:一次报价,取最高报价方为本次报废车辆的交售单位。
四、保证金收取与退还
1.不设保证金
五、注意事项
1.按国家及机动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流程,为上述 2 辆货车办理回收、拆解的报废 注销手续,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2.报价单位为元/吨,报价有效期 15 天,按车辆实际重量称重计算,核算报废车辆销 售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回收款项交到账至我司指定账户(收款人:长虹美菱股份 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银行账号:
1302010209004301123)。
3.本次报废车辆存在锈蚀、变形及含有其它材质物料等现象,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我 司不对质量瑕疵、性能、实物总量、实物状态做承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若 交售单位自行出售、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交售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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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单位必须公告结束日期的下一个工作日(预计 2024 年 8 月 12 日)将报价单 交给长虹美菱供应链管理部物回组,报价有效期 15 天。
5.报价单位应对其报价负责,出现以下情况时:
(1)若上述报价有误,报价方需在报价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美菱公司提交书面报价错误 说明报告,经美菱公司调查确定为报价错误的,需接受美菱公司按 1000 元进行处罚,同时取消本次报价参与资格;
(2)对最高价报价方错误按照上述进行处罚后,次高价报价方确认为本次报废车辆的 交售单位。
6.装卸需要使用叉车的,由中标方自行解决,我司不提供叉车服务。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李会计
联系电话:0551-62219297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 2161 号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西门(物资回收站)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 日
资产类别 | 车辆型号 | 注册日期 | 整备质量 | 报废方式 | 报名方式 |
江淮牌重型栏板货车 2 辆 (皖 A29145、皖 A28453) | HFC1162K3R 1GZT | 2009 年 12 月 9 日 | 5.325 吨 /辆 | 报废注销、称重计量 | 长虹美菱 物回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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