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6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0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FRCG-F202211220113
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65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 | 为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65台新能源环卫车(含洗扫车、洒水车共53台,扫路机12台)提供保险服务。保险车辆(设备)为全新车,保险公司必须按非营运车辆承保,采购险种需按政采要求投保,投保险种保额如下:洗扫车、洒水车交强险、商业险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乘客)座位险2万/座。),扫路机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 1 | 项 | 650000 | 65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的,可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可只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资产负债表)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6)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
(1)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30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6办公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办理本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事项,否则不予接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05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8开标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2-05 14:30
2、开启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1-23起至2022-11-28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黎亚雯 |
电 话:0731-82191861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588号红橡国际广场17A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戴剑锋、刘芳、彭佳乐 |
电 话:0731-82882777-650 |
地 址: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第1栋5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磋商文件—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65台新能源环卫车辆保险采购最终定稿.doc磋商文件—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65台新能源环卫车辆保险采购最终定稿.doc
2022 年11 月23 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与扫路机保险采购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长沙市芙蓉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电话:0731-82191861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588号红橡国际广场17A联系人:黎亚雯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731-82882777-650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6室 联系人:戴剑锋、刘芳、彭佳乐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4)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的,可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可只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资产负债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6)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4-1),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即对应“分支机构负责人”。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无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以上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办理本项目报名/获取磋商文件”事项)注:未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12 月 5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项目总预算:650000元项目总最高限价:650000元(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 |
第二章第19.1款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大写:/元整,小写:/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保证金汇至: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3、缴纳时间:/年/月/日/时/分前(含),以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未按以上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密封包装,须注明电子文件和单位名称,电子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封存,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档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439号浏阳河畔1栋5楼528开标室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9500.00元)。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10分) | 投标报价 | 1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注1: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40分) | 服务团队 | 10 | 投标人拟对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数在10人以上,团队中至少包含一名医学及一名法学专业成员,完全满足计10分,有专业缺项的,每缺漏一项扣3分,有人员不足的,每缺一人扣1分,扣完10分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服务人员清单及近半年(2022年5月-2022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服务人员医学、法学方面学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技术(40分) | 承保服务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流程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得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强的,计10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技术(40分) | 理赔服务方案 | 1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赔服务方案内容是否完整,理赔服务流程及方法是否思路清晰合理,理赔服务标准规范且针对性强,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强的,计10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技术(40分) | 投诉及应急处理 | 10 | 1、投标人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有专人接受政策咨询、受理投诉等服务措施,计3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建立有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机制,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机制内容,综合评价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强的,计7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
商务(50分) | 风险综合评级 | 10 | 投标人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偿二代报表报送管理系统发出的各保险总公司(法人机构)2022年第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中,获得A类计10分,B类计8分,C类计4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偿二代报表报送管理系统发出的各保险总公司(法人机构)2022年第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评价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50分) | 服务评价 | 10 | 投标人在《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辖内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湘银保监办便函〔2022〕85号)“亿元保费投诉量”中,投诉量≤2.5件,计10分;2.5件<投诉量≤4件,计6分;投诉量>4件,计2分。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2021年辖内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湘银保监办便函〔2022〕85号)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50分) | 综合实力 | 20 | 投标人2021年以来获得标准普尔(Standard &Poor"s)评级或穆迪(Moody"s)评级或惠誉(Fitch)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A类的计10分,信用等级为B类的计6分;信用等级为C类的计4分。(说明:①标准普尔(Standard &Poor"s)评级标准中的A类等级包括:AAA、AA+、AA、AA-、A+、A、A-,B类、C类以此类推;穆迪(Moody"s)评级标准中的A类等级包括:Aaa、Aa1、Aa2、Aa3、A1、A2、A3,B类、C类以此类推;惠誉(Fitch)评级标准中的A类等级包括:AAA、AA+、AA、AA-、A+、A、A-,B类、C类以此类推。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未提供不计分。)2、投标人提供与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计满10分止。未签署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签订的协议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50分) | 承保、理赔经验 | 10 | 1、投标人及其下属服务机构2020年-2022年承保过环卫车保险业务的,每提供一张保单计1分,最多计6分,未承保的不计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及其下属服务机构2020年-2022年承保过环卫车保险业务,且有出险赔案经验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4分。(投标人须提供赔款计算书或支付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合计 | 100分 |
新能源环卫车辆及扫路机明细表 | |||||
序号 | 车辆类型 | 厂牌型号 | 车架号码 | 合格证号 | 发动机号码 |
1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7ND201013 | YT35109430N0390 | 0Y9922P99011N1100002 |
2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XND300392 | YT35109430N0389 | 0Y9922P99011N1190009 |
3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1ND200049 | YT35409430N0392 | 0Y9922P99011MC300009 |
4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5ND301532 | YT35809430N0400 | 0Y9922P99011N1110010 |
5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2ND301536 | YT35909430N0399 | 0Y9922P99011MC090004 |
6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4ND300520 | YT35009430N0393 | 0Y9922P99011N1100012 |
7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8MDL03192 | YT35X09430N0360 | 0Y9922P99011MC280025 |
8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8MDL03208 | YT35809430N0366 | 0Y9922P99011MC280030 |
9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8ND200047 | YT35209430N0398 | 0Y9922P99011MC300014 |
10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5ND301188 | YT35609430N0397 | 0Y9922P99011N1060002 |
11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5ND200037 | YT35X09430N0396 | 0Y9922P99011N1100008 |
12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中联牌ZBH5040TYHSHABEV | LSFGL2300ND201015 | YT35809430N0391 | 0Y9922P99011N1050005 |
13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5N6001220 | YT35102415N0024 | EM1103E220936F |
14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4N6001211 | YT35202415N0021 | EM1103E220930F |
15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1N6001232 | YT35602415N0020 | EM1103E220920F |
16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2N6001238 | YT35602415N0019 | EM1103E220915F |
17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6N6001226 | YT35902415N0046 | EM1103E220802F |
18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8N6001261 | YT35202415N0045 | EM1103E220791F |
19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0N6001254 | YT35602415N0044 | EM1103E220649F |
20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4N6001225 | YT35X02415N0043 | EM1103E220839F |
21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7N6001221 | YT35302415N0042 | EM1103E220934F |
22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3N6001264 | YT35702415N0041 | EM1103E220646F |
23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2N6001224 | YT35002415N0040 | EM1103E220925F |
24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5N6001251 | YT35002415N0039 | EM1103E220799F |
25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7N6001252 | YT35102415N0036 | EM1103E220650F |
26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6N6001212 | YT35502415N0035 | EM1103E220918F |
27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183GQXDFBEV | LGAX3P139N6001253 | YT35402415N0038 | EM1103E220645F |
28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9NN000467 | YT35202635N0034 | C160N500002 |
29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4NN000473 | YT35602635N0033 | C160N800026 |
30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9NN000470 | YT35X02635N0032 | C160MA00051 |
31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2NN000472 | YT35302635N0031 | C160N800042 |
32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XNN000476 | YT35702635N0030 | C160N800027 |
33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6NN000474 | YT35702635N0029 | C160N800021 |
34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0NN000468 | YT35802635N0026 | C160N500004 |
35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3NN000464 | YT35402635N0027 | C160N800024 |
36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1NN000463 | YT35902635N0035 | C160N800033 |
37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2NN000469 | YT35202635N0022 | C160N800040 |
38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XNN000459 | YT35702635N0017 | C160N500001 |
39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5NN000465 | YT35102635N0025 | C160N800043 |
40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8NN000461 | YT35602635N0021 | C160N800036 |
41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7NN000466 | YT35502635N0024 | C160N800041 |
42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8NN000458 | YT35X02635N0019 | C160N500003 |
43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0NN000471 | YT35902635N0023 | C160N800025 |
44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XNN000462 | YT35X02635N0020 | C160N500005 |
45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8NN000475 | YT35002635N0028 | C160N800039 |
46 | 纯电动清洗车 | 中联牌ZBH5083GQXEQBEV | LEWTJB146NN000457 | YT35302635N0018 | C160MB00002 |
47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7N6000666 | YT35322490N0019 | EM1103E220520F |
48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0N6001173 | YT35X22490N0033 | EM1103E220719F |
49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9N6001141 | YT35622490N0034 | EM1103E220683F |
50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0N6001156 | YT35522490N0037 | EM1103E220711F |
51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XN6001083 | YT35122490N0038 | EM1103E220718F |
52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6N6001078 | YT35822490N0039 | EM1103E220678F |
53 | 纯电动洗扫车 | 中联牌ZBH5180TXSDFBEV | LGAX3P134N6001080 | YT35822490N0040 | EM1103E220712F |
54 | 电动扫路机 | 共12台,S2010E 非机动车辆 |
产品名称Productname | 扫路机 |
产品型号Productmodel | S2010E |
机架号Chassisnumber | NECOAKAAB1000227 |
行走电机型号Travelingnotormodel | TZ210X-0810 |
控制器型号Controllermodel | IEVD179-54100AS-L85 |
轴距Wheelbase | 1.465米 |
转弯半径Turningradius | 1.95米 |
产品长*宽*高Productlength*width*height | 3.98米*1.3米*2.28米 |
额定载客(人)Passengercapacity | 1人 |
最高车速(Km/h)Maximumspeed | 20公里/小时 |
发证日期Dateofissue | 2022年11月9日 |
检验员Inspector | |
备注:Remarks: | 此证为我司证明,严禁撕毁,涂改无效。ThisismycompanycertificateNotear.Invalidifaltered.此证为质量服务凭证,请用户妥善保管。Thisisthequalityservicecertificate,pleasekeepitproperly. |
发证单位: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发证单位: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1.合格证编号 | YT35409430N0401 | YT35409430N0401 | YT35409430N0401 | 2.发证日期 | 2022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5日 | 2022年11月15日 |
3.车辆制造企业名称 | 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 |||||||
4.车辆品牌/车辆名称 | 中联牌 | 中联牌 | 中联牌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 |
5.车辆型号 | ZBH5040TYHSHABEV | ZBH5040TYHSHABEV | ZBH5040TYHSHABEV | 6.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SFGL2304ND301537 | ||||
7.车身颜色 | 白/灰/绿 | |||||||
8.底盘型号/底盘ID | SH1047PCEVNZ | SH1047PCEVNZ | SH1047PCEVNZ | SH1047PCEVNZ | 3191390 | 3191390 | 3191390 | 3191390 |
9.底盘合格证编号 | WBR05N2AN800201 | WBR05N2AN800201 | WBR05N2AN800201 | 10.发动机型号 | TZ249XSC7BY001 | TZ249XSC7BY001 | TZ249XSC7BY001 | TZ249XSC7BY001 |
11.发动机号 | 0Y9922P99011N1060001 | |||||||
12.燃料种类 | 电 | 电 | 电 | 13.排量和功率(ml/kw) | 75 | 75 | ||
14.排放标准 | ||||||||
15.油耗 | ||||||||
16.外廊尺寸(mm) | 5350 | 1645 | 2240 | 17.货厢内部尺寸(mm) | ||||
18.钢板弹簧片数(片 | 3/4+5 | 3/4+5 | 3/4+5 | 19.轮胎数6 | ||||
20.轮胎规格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185R15LT8PR |
21.轮距(前/后)(mm) | 1326 | 1326 | 1326 | 1223 | 1223 | 1223 | 1223 | 1223 |
22.轴距(mm) | 2850 | |||||||
23.轴荷(kg) | ||||||||
24.轴数 | 2 | 2 | 2 | 25.转向形式 | 方向盘 | 方向盘 | 方向盘 | 方向盘 |
26.总质量(kg) | 4495 | 4495 | 4495 | 27.整备质量(kg) | 2670 | 2670 | 2670 | 2670 |
28.额定载质量(kg) | 1695 | 1695 | 1695 | 29.载质量利用系数 | ||||
30.准牵引总质量(kg) | 31.半挂车鞍座最大允许总质量(kg) | |||||||
32.驾驶室准乘人数(人2 | 36.二维条码 | |||||||
33.额定载客(人) | 36.二维条码 | |||||||
34.最高设计车速(km/h)90 | 36.二维条码 | |||||||
35.车辆制造日期 | 2022年08月31日 | 2022年08月31日 | 2022年08月31日 | 36.二维条码 | ||||
备注:该产品为新能源车辆,新能源类型为纯电动 | 备注:该产品为新能源车辆,新能源类型为纯电动 | 备注:该产品为新能源车辆,新能源类型为纯电动 | 备注:该产品为新能源车辆,新能源类型为纯电动 | 36.二维条码 | ||||
车辆制造企业信息车辆生产单位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车辆生产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林语路288号车辆制造企业其它信息 | 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Q/0KAM1020044-2017《路面养护车》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 | 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Q/0KAM1020044-2017《路面养护车》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 | 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Q/0KAM1020044-2017《路面养护车》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 | 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Q/0KAM1020044-2017《路面养护车》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委托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 |
合同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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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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