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朝阳县煜鑫锰业有限公司10kV电源工程
金额
21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连春139421381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金萍0421-3802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03
公告正文
正文开始
朝阳县煜鑫锰业有限公司10kV电源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0】【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条件
朝阳县煜鑫锰业有限公司10kV电源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电业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煜鑫锰业有限公司10kV电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瓦房子镇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A2113000001001058001001
朝阳县煜鑫锰业有限公司10kV电源工程
朝阳县煜鑫锰业有限公司10kV电源工程全部施工内容
30
217.0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肆级、承修类肆级(含)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须有近三年(2017年9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企业信用评价报告AA级及以上并附网站查询记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为增加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税务局。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4万元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4日。 2.领取地点: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诚信证明(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只需提供复印件),授权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新版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不用核对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资格证)、质检员(资格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经省级电力部门培训合格,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的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一年(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6)企业信用评价报告AA级及以上并附网站查询记录; (7)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 (8)需提供2017年9月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安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朝阳县瓦房子镇团山子村
代理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招标人邮编:
122000
代理邮编:
122000
招标人联系人:
李连春
代理联系人:
陈金萍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942138166
代理联系电话:
0421-3802789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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