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休宁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20231020151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工0551-6222015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51-6379934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休宁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W202310201511/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休宁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
标段/包编号:FW202310201511/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房地产
评标时间:2023-11-09
公示开始时间:2023-11-10 06:35
公示结束时间:2023-11-13 09:00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编号:Z-GD2423-04-014/代理编号:GN2023-04-636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1月9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主选单位
备选单位
投标人名称
黄山家品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黄山市久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销售提点费率报价
10%
10%
投标人业绩
润泽雅苑项目渠道分销
银河花山郡项目渠道分销

2、否决投标情况:无
公示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9-272020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与万松路交口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59-27202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2023年11月10日
 
 
第1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称:黄山家品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事项:
第2个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称:黄山市久玖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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