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居配施工项目(项目名称)江苏天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张渚-溢润新城商住楼二期)-内部电气工程(10kV 宜兴地区)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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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居配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居配施工项目 锡电[20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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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区 工程规模: 10kV干式变压器6台(SCB11-630/10/0.4);10kVSF6全绝缘环网柜一套;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 单母线柜 断路器柜9台;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 单母线柜 电容器柜其它柜2台;电力电缆:ZR-YJV22-3*70mm2 191.9m;ZR-YJV22-3*240mm2 511.06m;ZR-YJV22-4*50mm2 1228.16m;ZR-YJV22-4*150mm2 4621.76m;ZR-YJV22-4*240mm2 870.62m;ZR-VV22-4*4mm2 303m;ZR-VV22-2*4mm2 303m;ZRN-YJY22-0.6/1kV-4*16 262.6m;ZRN-YJY22-0.6/1kV-4*50 1919m;ZRN-YJY22-0.6/1kV-4*70 70.7m;ZRN-YJY22-0.6/1kV-4*95 111.1m;ZRN-YJY22-0.6/1kV-4*150 464.6m;控制电缆:KVVP22-10*2.5 507.5m;KVVP22-4*4 507.5m;KVVP22-4*2.5 507.5m;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87.74万元 招标范围: 红线内电气安装 标段划分: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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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资质条件:1、([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3、[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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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1[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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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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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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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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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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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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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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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1日 9:30 时至2017年10月09日 17: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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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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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民中心十二号楼开标室5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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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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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12号 | 地 址: | 南京市草场门大街96号中青大厦3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薛程 | 联 系 人: | 陈家梁 | ||||||
电 话: | 0510-68333951 | 电 话: | 1891388092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906535109@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