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关于选聘律所对部分不良授信项目开展法调及风险代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ha2024-34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经理0635-8441069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孝蕊0531-826672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关于选聘律所对部分不良授信项目开展法调及风险代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关于选聘律所对部分不良授信项目开展法调及风险代理项目(二次)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关于选聘律所对部分不良授信项目开展法调及风险代理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YHA2024-343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拟选聘律所对部分不良授信项目开展法调及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期限为1年。本次拟代理项目共7户,不良金额共计43109.42万元,立项金额为180万元,参照省行相关标准,考虑到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分为2个标包,兼投不兼中。如供应商投多个标包,且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按预算金额高的包取得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包将不作为候选人被推荐。
包号
采购内容
1
集团客户
2
城区支行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无
授予合同/成交供应商数量:每包不多于1家
服务期:风险代理期限为最长不超过1年,代理期限届满,如本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代理期限。
续签管理:/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包终止采购流程。】
□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X名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包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处罚和处分(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楼招标一部
(3)方式:
第一步:供应商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录入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供应商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网站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42267rh10
第二步: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全本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在单位近3-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③其他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合并成一个pdf的彩色扫描件):
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相关承诺函:(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处罚和处分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7至13条的有关内容,格式自拟;请将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uxiaorui@sdhyha.com,并备注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内容。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领取。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工本费:200元/包,文件售出不退。
将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发送至liuxiaorui@sdhyha.com邮箱。
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
开户单位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东路支行
账号:37050110172600000129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yha.com/)上进行发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35号3楼会议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635—8421218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35号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0635-8441069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刘孝蕊
联系电话:0531-82667208、18806402091
电子邮箱:liuxiaorui@sdhyh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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