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fgwz02195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工0551-6571107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58650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AFGWZ02195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3AFGWZ02195
各投标单位:
现对合肥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项目编号:2023AFGWZ02195)补疑如下:
疑问1.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评审标准,评分点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地市级及以上每提供1个得2分,其他级别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最多计取 3 个奖项的得分);建议取消最多计取三个奖项的得分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附件2《服务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表》,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的奖项、荣誉进行评分的,单个奖项、荣誉的分值不高于2分,奖项及荣誉的总数量不超过3个,总分值不超过6分。
疑问2.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第四条车辆配备要求,车辆配备表中,车辆功能要求,垃圾车的载重不低于3吨,请代理机构明确文件中的“载重”是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还是“整备质量”。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车辆配备要求,现调整如下:
类型
功能要求
数量
附属配置功能
其他垃圾车
核定载质量< 2 吨、全密闭
3
车载称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
求据实配备)、行车轨迹、视频
监控、行车记录
核定载质量 2 ~3吨、全密闭
24
核定载质量 ≥5 吨、全密闭
3
厨余垃圾车
核定载质量≥ 2吨、全密闭
7
车载称重、行车轨迹、视频监控、
行车记录
有害垃圾车
厢式货车
1
车载定位、行车记录、有害垃圾
暂存厢
应急巡查车
 
2
车载定位、行车记录
表中垃圾车数量为最低车辆配置数,附属配置功能中4G对讲机根据需求配备,车辆及附属设备配置在进场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疑问3.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2.7项目投资估算:2400万元/2年与2.8服务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得到保障情况下,合同额保持不变,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请代理机构明确服务期为2年还是2+1年。
答: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X年(X≤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得到保障情况下,合同额保持不变,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疑问4.招标文件第54 页“车辆配备”评分中,是否只需提供增配或替换的6 辆新能源垃圾车的证明资料?如多配备车辆是否也需满足初始车辆登记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后?
答:本项目要求配备的所有车辆均须满足车辆初始登记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所有车辆均须提供承诺函或有关证明资料。
疑问5.招标文件第52页关于荣誉部分要求“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地市级及以上每提供 1 个得 2 分,其他级别每提供 1个得1分,满分6分。”此处未注明分、子公司荣誉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荣誉”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含分公司)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地市级及以上每提供1个得2分,其他级别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最多计取 3 个奖项的得分): 1. 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须另附投标人分公司与投标人关系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投标人实力第2条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得2分。我司建议为投标人(含分、子公司)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得2分。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实力”修改为:“1.投标人(含分、子公司)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得2分。2.投标人(含分、子公司)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得2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须另附投标人分公司或子公司与投标人关系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疑问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车辆配备为响应国家号召,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本项目鼓励投标人投入设备优先选择电动车辆代替传统燃油车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同时满足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新能源垃圾车最低数量的基础上,每多配备(或替代同等数量燃油车)1辆新能源垃圾车得1分,最多得6分。我司建议修改注:满足采购需求中最低要求的车辆数量配置需要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另外新增的车辆需提供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分公司)自有车辆的购置发票和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投标人分公司自有〈租赁)车辆的,须另附投标人分公司与投标人关系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车辆配备”修改为:“注:上述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分公司)自有(或租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以下资料:如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自有车辆的购置发票和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投标人分公司自有(租赁)车辆的,须另附投标人分公司与投标人关系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函的,所有收运车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配备到位,并在承诺函中载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1-6571107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65865033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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