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5.9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ZBE2022-1293
二、项目名称: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招标文件(服务外包).doc 招标文件(服务外包).doc
合同包1(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市未央路132号 | 959,000.04元 |
合同包1(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类(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公共服务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该费用为半年期预算,本项目合同履约时间为两年半,半年期服务结束后等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继续执行合同。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959,000.04 |
宋慧芬、杨新平(采购人代表)、蒋应和、贺文立、李海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定额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 2.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临潼区秦王1路
联系方式:81367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涛、 孟小君
电话:029-88228899-652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6日
相关附件: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招标文件(服务外包).doc 招标文件(服务外包).doc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项目编
码:码:LZBE2022-1293)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959000.04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品品目目名名称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服务要求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服务标准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公共服务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该费用为半年期预算,本项目合同履约时间为两年半,半年期服务结束后等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继续执行合同。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00 | 项 | 959,000.04959,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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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文件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2-1293
2.总则........................................................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
8.资格审查....................................................137.开标........................................................13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125.投标文件....................................................114.政府采购政策................................................83.招标文件....................................................8
14.纪律和监督.................................................1613.合同授予...................................................1612.招标代理服务费.............................................1611.质疑投诉...................................................1410.确定中标人.................................................149.评标........................................................1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9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2第三章评标办法...................................................2616.信用担保...................................................1715.现场转变采购方式...........................................17
项目名称: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LZBE2022-1293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五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该费用为半年期预算,本项目合同履约时间为两年半,半年期服务结束后等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继续执行合同。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需求:预算金额:95985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共服务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959850.00 | 959850.00 |
三、获取招标文件3.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2年08月1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五部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81367062地址:临潼区秦王1路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29-88228899-652项目联系人:李涛、孟小君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2.总则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正文对同一事项描述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2 | 采购人 | 名 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地 址:临潼区秦王1路电 话:81367062 |
2.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联系人:李涛、孟小君电话:029-88228899-652 |
2.1.4 | 采购项目名称 | 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
2.2.1 | 招标范围 | 根据渭北新城政务大厅工作要求,需招聘政务大厅服务人员16人。 |
2.2.2 | 服务期限 | 该费用为半年期预算,本项目合同履约时间为两年半,半年期服务结束后等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继续执行合同。 |
2.2.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3.1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2.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2.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 |
2.8.1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 |
2.9.3 | 偏差 | □ 不允许☑ 允许 |
3.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3.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形式: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5.2.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2、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5.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该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总和,为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包含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社保、管理费、税金、成交服务费和投标单位为完成本项目必须的其它费用。3.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4.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
5.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5.4.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5.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 |
5.7.4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 |
5.7.5 | 投标文件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在正本袋内,共2个密封袋; |
6.1.2 |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在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6.2.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9 日09时30分 |
6.2.2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
7.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9.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1人为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在省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 |
9.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
10.2 | 中标公告媒介和期限 | 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13.3.1 | 履约保证金 | ☑无□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13.3.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2.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范围、供货周期、服务地点2.1.4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3.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2.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本章第8.2款的规定。2.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资格要求2.2.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4费用承担(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格要求等条件。2.8分包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业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6语言文字
3.招标文件2.9.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9.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资料、服务计划等内容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9.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处理。2.9响应和偏差2.8.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投标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内容和要求;(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3.1招标文件的组成
4.政府采购政策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文件格式;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落实促进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1.1、1.2、1.3条款的价格扣除或加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2、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2.2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并办理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
第九条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第八条各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协议;各供应商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及在该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积极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但不得为相关贷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第六条省财政厅以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对接银行信息化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第五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应当坚持“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第四条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在陕西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且在我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搭建服务链接窗口的金融机构。
第十五条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各采购单位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中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第十四条各银行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业务管理规范,审核无误后,银行应当凭合同和事先约定的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第十三条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第十二条银行应按规定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第十条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
5.1投标文件的组成5.投标文件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陕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无故不及时还款的,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行为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应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六条各市县操作程序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拟定,但应当体现“便捷高效、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
(5)资格审查资料;(4)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2)分项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5.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5.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5.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其他资料。(7)承诺书;(6)技术及商务响应;
5.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5.3投标有效期5.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6.3款的有关要求。5.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5.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5.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5.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5.6备选投标方案5.4投标保证金:无5.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5.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5.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开标一览表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5.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5.7.1投标文件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但编制内容不得缺漏项。5.7投标文件的编制
6.2投标文件的递交6.1.3未按本章第6.1.1项和6.1.2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6.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1投标文件的密封6.投标文件的提交
6.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宣布开标纪律;7.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6.2.1项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公开开标。7.1开标时间和地点7.开标6.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8.投标人资格审查(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评标委员会9.评标8.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2.3.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8.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截图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9.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9.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9.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9.2评标原则9.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10.3中标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定标复函”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人。投标人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其得分和排名。10.2中标公告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复函采购代理机构。10.1定标复函10.确定中标人
11.1.3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1.2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件)11.1质疑11.质疑投诉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1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1.1.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1.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质疑函格式提出质疑,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11.2.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1.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11.2投诉11.1.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2传真:029-88225678
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3服务费缴纳账号12.2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定额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12招标代理服务费11.2.3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3.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13.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13.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3.1履约担保13.合同授予账号:30201278011120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14.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4.纪律和监督1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2.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2.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13.2签订合同
1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4.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4.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地址:邮编:质疑投标人: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函附件: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1.评标方法注:出现严重缺漏项的该项得0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截图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3.1 项规定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4 项规定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价格部分:1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70分 |
2.2.2(1) | 价格部分(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2.2.2(2) | 技术部分(70分) | 服务方案(15分):服务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对用户服务需求理解深入,能够针对政务服务大厅的运行实际,充分考虑大厅工作人员组成和相关要求,能够充分体现政务大厅“一窗受理, 综合服务”改革、 实体大厅“一站式”服务能力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工作理念,并针对讲解接待、事项进驻、跨地区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工建改革、 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落地意见。[ 10-15分]:服务方案清晰完整,准确把握政务大厅工作建设方向,方案要求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技术资料非常全面可执行;[ 5-10分):服务方案较为完整清晰,基本把握政务大厅工作建设方向,方案要求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技术资料较为全面有一定可执行性,整体指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5分)方案较笼统模糊,不能把握政务大厅工作建设方向,方案要求中明确的重点工作无具体落地意见或不具备执行性,整体指标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2.2(2) | 技术部分(70分) | 管理制度(15分):结合政务大厅运营工作实际,从考核管理、大厅服务、综窗业务、系统应用、后勤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满足大厅运维需求的方案制度框架和主要制度方案,有效提升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水平,较好规范大厅运行中人员、业务和保障等相关内容。[10-15分]:完全响应大厅制度建设的内容,各项制度架构体系科学合理详细,具有很强的实操性。[5-10分):部分响应大厅制度建设的内容,各项制度架构体系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实操性。[0-5分):未响应大厅制度建设的内容,各项制度架构体系不合理,不具有实操性。 |
2.2.2(2) | 技术部分(70分) | 人员配置计划(25分):1、招聘计划:结合招标文件和人员要求及标准,制定满足本项目时限要求的初步招聘计划。[ 3-5分]:招聘计划合理可行、能够保证人员数量、素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上岗时限要求。[ 1-3分) :招聘计划较为可行、基本能够保证人员需求,以及上岗时限要求。[0- 1分) :计划笼统、招聘渠道模糊。 2、按照大厅层级管理体系,制定拟配置人员的组织结构、职责分配;明确项目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名单, 其余骨干人员选定标准和具体分工计划。[ 3-5分]:方案清晰、分工明确,完全满足大厅运行需求。[ 1-3分):方案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分工,部分满足大厅运行需求。[ 0- 1分):方案笼统或无本项方案,不满足大厅运行需求。3、具有科学详细的正向激励机制工资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和福利奖励体系。[10- 15分]:建立较为完备、正向激励的绩效考核体系,不同岗位设置有相应岗位津贴,建立月、年度等优秀员工、班组奖励机制,重要节日设置节日福利和团建活动。[ 5- 10分) :基本建立有一定正向激励的绩效考核体系,未完全按照岗位设置有相应岗位津贴,部分建立月、年等优秀员工、班组奖励机制,部分重要节日设置节日福利和团建活动。[ 0-5分):未建立有正向激励的绩效考核体系,未按照岗位设置有相应岗位津贴,未建立月、年等优秀员工、班组奖励机制,重要节日未设置节日福利和团建活动。 |
2.2.2(2) | 技术部分(70分) | 项目主管(5分):具有2年以上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经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能力强,计[ 3-5分] ;具有1年以上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经验、综合能力较强,计[ 1-3分)相关工作经验一般或无,综合能力一般,计[ 0- 1分)注:管理经验须出具服务单位相关工作证明扫描件作为计分佐证。 |
2.2.2(2) | 技术部分(70分) | 应急处置及疫情防控方案(10分):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事故处理等,同时能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应急服务响应。[ 6-10分]:各类情况考虑较为周全,措施得当,应急响应高效。[ 3-6分):各类情况尚能提供一定的应对措施,基本能够保障应急所需。[ 0-3分):各类情况考虑欠妥,难以保障应急需求。 |
2.2.2(3) | 商务部分(20分) | 1、业绩(10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验收评价文件,二者同时出具方为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出具一份业绩证明文件得2分,满分10分。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本地化服务方案。[ 0-4分]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价格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进行核验,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1资格审查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2符合性审查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做好渭北新城区域内企业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保障,初步建成具备市场监管、税务、城市管理、项目备案等行政审批服务功能的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随着新城的进一步发展,逐步健全、完善政务中心功能,最终将渭北新城政务中心建设成为园区形象展示窗口、亲商助企服务窗口、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窗口和线上线下融合办事窗口。一、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和要求3.4.2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价格低的优先。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政治素养良好,无犯罪违法违纪记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密制度、服务规范等;(二)人员要求及标准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到岗。(一)人员进场时间根据渭北新城政务大厅工作要求,需招聘政务大厅服务人员16人,具体要求如下:
8.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沟通技巧、判断能力、学习及适应能力;7.年龄35岁以下(含35岁),女性身高不低于162cm,男性身高不低于173cm;6.掌握窗口服务基础知识,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亲和力;5.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管理;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形象气质佳;
(3)组织和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的人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11.不得录入情形10.人员招聘方案需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采购人全程监督。9.党员、退役军人、有政务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可适当放宽招聘标准。
2023年度及2024年度,待财政预算到位后,按照季度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季度的合同费用。2022年度,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期总价的40%;服务期满一个季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期总价的50%;半年期服务届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期总价的10%。三、付款方式二、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人员。(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公益观念淡薄;
一、项目内容: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岗位外包服务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乙方:甲方: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预算:959850.00元(该费用为半年期预算,本项目合同履约时间为两年半,半年期服务结束后等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继续执行合同)
乙方账户信息:2023年度及2024年度,待财政预算到位后,按照季度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季度的合同费用。外包费用支付方式:2022年度,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期总价的40%;服务期满一个季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期总价的50%;半年期服务届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期总价的10%。2、外包费用支付方式1、本协议外包费用总金额:元人民币/月(大写:元整/月),包含员工薪资、员工福利、员工津贴、税金,以及乙方管理服务费等本合同项下全部费用。二、外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三、服务期限账号:开户行:账户名称:
5、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少外包岗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法支付补偿金。4、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向乙方追索因失误造成的相关损失。3、乙方外包人员违反甲方岗位要求及工作纪律,受到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可提请乙方无条件更换外包人员,乙方应在8小时内作出响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补充人员到位;如经甲方研究认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除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外包人员外,乙方以本季度应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3‰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向乙方外包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说明书,并对其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1、甲方应为乙方外包人员提供与岗位相关的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工作保障。(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5、乙方定期对外包岗位服务工作进行情况分析,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完善服务工作。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外包人员综合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须达到95%以上。3、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及要求进行外包人员招聘、岗位培训、服务标准、目标管理、廉政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同时做好外包人员心理辅导、团队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2、乙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外包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同时为外包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手续。1、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按甲方需求岗位安排外包人员,并保持外包人员的相对稳定;外包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现下列事项之一的,终止合同:五、合同变更与终止9、在服务期间,乙方及其外包人员需保证所使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完整,若由于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须原价赔偿。8、乙方外包人员患病,或非因工受伤,或死亡,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处理。7、乙方外包人员若被发现有任何影响甲方正常岗位工作的行为,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置解决。6、乙方负责处理外包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并承担劳动监察部门对外包人员用工行为的检查、调查。
3、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终止合同,若遇特殊原因需变更或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以上终止事项出现,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但如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须进行补偿和赔偿。(3)乙方及其外包人员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直接导致甲方名誉、财产、资产或第三方权益受到损失或侵害的。(2)乙方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1)乙方未能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尽义务,被有关机关处罚或公示的;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七、争议解决3、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乙方应对外包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乙方及外包人员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其他单位查询的资料、档案需按照甲方规定流程和程序予以公开;对其他单位查询的甲方非公开文件、资料、档案及第三方隐私、商业秘密等资料、档案、文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公开。因外包人员或乙方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保密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合同任何一方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给另一方的信息或者数据,包括: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双方订立的合同等为保密信息。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六、保密义务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鉴定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定方(盖章):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本合同已有约定的除外。八、其它2、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通过申请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投标文件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2-129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一、开标一览表............................................................页码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一、开标一览表七、其他资料..............................................................六、承诺书..........................................................五、技术及商务响应........................................................四、资格审查资料..........................................................三、授权委托书............................................................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2.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元) | 半年期报价: |
服务期限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服务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其他说明事项(如有)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在对应的括号内打√) | 是否符合于小微企业 是( ) 否 ( )是否监狱企业的政策 是( ) 否 ( )是否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策 是( ) 否 ( )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年月日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预算为半年期预算,本项目合同履约时间为两年半,半年期服务结束后等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后继续执行合同。供应商须提供人员工资的组成明细,填写在备注栏或自行列表。分项报价表中的合计金额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备注:1、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以及本地工资水平进行报价,其内容包含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社保、管理费、税金、成交服务费和投标单位为完成本项目必须的其它费用。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人员工资(元/月) | 半年期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元)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自然人投标的此处只附身份证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直接投标的不填写本部分内容。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或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此处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扫描件: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技术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内容做出响应,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五、技术及商务响应注:投标人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执行: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商务部分5、应急处置及疫情防控方案项目主管人员配置计划管理制度服务方案
2.投标人投标资格承诺书(附件二)1.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一)六、承诺书3、体系认证证书2、本地化服务1、业绩
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一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四)3.信用承诺(附件三)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电话:邮编:地址:投标人:(盖单位公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1股权关系说明1.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承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我单位的股权关系、与其他单位的管理关系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等,作如下说明和承诺:投标人投标资格承诺书附件二年月日
1.2.2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1.2.1我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有。1.2.管理关系说明1.1.3我单位被(单位或自然人)控股。1.1.2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1.1.1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我方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3.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的投标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书面声明函附件三年月日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作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人,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声明附件四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一);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投标人可按有关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可不填写本部分内容。七、其他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一注:投标人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执行: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资料。4.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的渭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二2、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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