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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安沙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县发改投【2023】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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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安沙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供应商填写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 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包人 (全称) : 湖南志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沙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安沙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长沙县安沙镇。

3. 工程审批 、核准或备案文号: 长县发改投【2023】535 号

4.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谭坊新村水美湘村提质改造(含园建、道路、绿化、给排水及亮化工程)、水塘垸社区 041 县道两 厢环境提质改造(含园建、道路、绿化、给排水及亮化工程)。

6. 工程承包范包括本项目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

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 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 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日。

计划竣工日期: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满足国家 、省 、市 、县、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 (含税) 为:

(大写) 贰仟陆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柒拾元贰角玖分 ( ? 26498570.29 ))

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 。其中:

(1) 设计费 (含税) :

人民币 (大) 叁拾万零伍佰元整 ( ?300500.00) ;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 (大写)( ? ) ;

(2) 设备购置费 (含税) :

人民币 (大写) ( ? ) ; 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 (大 ) ( ? ) ;

(3)建筑安装工程费 (含税) :

人民币(大写)贰仟陆佰壹拾玖万捌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 ( ?26198070.29) 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 (大写) ( ? )

(4) 暂估价 (含税)

人民币 (大写) ( ? ) 。

(5) 暂列金 (含税) :

人民币 (大写) ( ? ) 。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含税) :

人民币 (大写) ( ? ) ; 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 (大写) ( ? ) 。

2. 合同价格形式

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调整, 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罗轩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 中标通知书 (如果有) ;

(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如果有)

(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 通用合同条件;

(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 7 )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 、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保工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订立时

合同于日订立。

、订立地点

同在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订立。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效。

十一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 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 包人:(公章)

湖南志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954950561

地址:长沙县安沙镇安沙南路48号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毛塘工业小区长沙泰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内第四层

邮政编码:410148政编码:41010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周丹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星沙支

账号:账号:43001566061052511437


附件列表
  1. 2024-10-23安沙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施工合同 (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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