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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松林综合防治(源芳乡病枯死松木清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j2024cg1032
预算金额68.6万元
招标联系人-0559-77733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559-25159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休宁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松林综合防治(源芳乡病枯死松木清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0-21 09:00:00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休宁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松林综合防治(源芳乡病枯死松木清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J2024CG1032

项目名称:休宁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松林综合防治(源芳乡病枯死松木清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6万元

最高限价:68.6万元

采购需求:休宁县源芳乡病枯死松木清理除治项目主要内容为幸川村、梓源村、渔临村、芳田村、万金台村、源芳村辖区内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预计清理除治共计3100株,最后以实际除治株数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清理和验收工作,并按县级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时间前报送除治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9点00分至2024年10月3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谢工 0559-2515969/1075023601@qq.com)登记投标信息并领取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

4.项目地点:休宁县源芳乡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县源芳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9-7773333)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休宁县源芳乡人民政府   

    址:黄山市休宁县源芳乡源芳村 

联系方式:0559-777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2-32

联系方式:0559-251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9-2515969

竞争性磋商公告定稿.pdf采购需求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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