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清北干渠河道水质提升治理项目(项目编号:WQCG2022-227)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9.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qcg2022-227
预算金额19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24431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30
公告正文

2022-06-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清北干渠河道水质提升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2-22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清北干渠河道水质提升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2-227
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清北干渠河道水质提升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9万元
最高限价:199.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9.9 199.9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自行下载打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6.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604室
方式:文件工本费缴纳成功后,至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获取文件时需携带:(1)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1702010400413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华兴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110017024; 联系电话:24431683; 注:1.汇款时需要注明项目编号; 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若未按时递交文件工本费则取消投标资格。缴纳成功后如需收据或发票,可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盖章复印件。 3. 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7 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
联系方式:022-22153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604室
联系方式:022-59661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22-59661610
采购文件下载
附件--清北干渠河道.docx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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