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3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ZCG-2022-12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7-2022-00016
三、项目名称
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客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大道16号
中标(成交)金额:34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公交车 品牌(如有):华中牌 规格型号:WH6811GBEV 数量:6辆 单价:58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松,文莉莉,舒义,杨柱,曹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07
2、评审地点: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西段17号
联系方式:13329775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贺炳炎大道24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716-622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源
电话:0716-6228226
相关下载
- 招标文件_12084.pdf招标文件_12084.pdf
- 结果公示-59159.docx结果公示-59159.docx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定稿) -20221109145158123.docx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定稿) -20221109145158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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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1/notice_HBYGSJ59159.html
松滋市政府采购
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ZCG-2022-125
采购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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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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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审核的意见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
源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代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代理委托协议,已编
制好招标文件,特请采购人审核。
采购人审核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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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
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2-1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2-00016
3、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万元)
6、最高限价:350(万元)
7、采购需求:6台新能源公交车
8、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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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
意见》(荆政发〔2020〕12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且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②供应商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③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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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
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
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
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
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2022年11月7日09:30时至10:00时之间
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并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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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
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
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55号 |
联系方式:133297759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 |
联系方式:0716-622822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周源 |
电话:0716-6228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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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编号 | SZCG-2022-125 |
2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
3 | 项目属性 | 货物 |
4 | 采购人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5 | 投标保证金 | 无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需编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各一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至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中标后需提供2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8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9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
1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
1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3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
14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5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1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7 | 中小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18 | 监狱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19 | 质疑及提交 | 详见本章“公告、质疑”要求。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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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2“监管部门”是指:松滋市财政局。
2.3“代理机构”是指: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开标地点”是指: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
进行上传。
3.项目属性及定义
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
品等。
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
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
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
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
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
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
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
原则确定。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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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他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
提出疑问的,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
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
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
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
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
和响应,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
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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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年龄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学历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项目时间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
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0/69
附件十二、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年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
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1/69
附件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
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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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2022年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纳税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2022年度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 ||
1 | 资格性检查 | 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 ||
采购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的要求 | ||
2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报价是否有效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
交货时间、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说明:
1.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2.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上述内容和要求将导致无效
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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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五、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
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
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4/69
附件十六、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
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
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5/69
附件十七、商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
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
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6/69
附件十八、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
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
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7/69
附件十九、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
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
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8/69
附件二十、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
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
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69/69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阳光大道16号供应商名称:武汉客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中标(成交)信息二、项目名称: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SZCG-2022-125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文莉莉、曹艳、杨柱、舒义、陈松(组长)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四、主要标的信息中标(成交)金额:34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公交车品牌:华中牌规格型号:WH6811GBEV数量:6辆单价:580000元 |
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八、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无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45号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329775958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西段17号名称: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十、附件电话:0716-6228226项目联系人:周源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16-6228226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松滋市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SZCG-2022-125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目录2022年10月代理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书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采购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审核意见: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代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代理委托协议,已编制好招标文件,特请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审核的意见
1、项目编号:SZCG-2022-125一、项目基本情况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7、采购需求:6台新能源公交车6、最高限价:350(万元)5、预算金额:350(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2-00016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3.地点:(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2022年11月7日09:30时至10:00时之间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329775958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55号名称: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716-6228226项目联系人:周源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16-6228226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项目编号 | SZCG-2022-125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 |
项目属性 | 货物 | |
采购人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采购代理机构 |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需编制 PDF 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各一份,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至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中标后需提供2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实物样品 | 不提交。 |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
中小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
监狱企业 | 非专门面向 | |
质疑及提交 | 详见本章“公告、质疑”要求。 |
2.2“监管部门”是指:松滋市财政局。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当事人定义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1.适用范围一、说明
3.项目属性及定义2.7“开标地点”是指: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进行上传。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代理机构”是指: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3.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3.2“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3.1.2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3.1.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一章招标公告5.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4.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3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其他在招标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8.2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8.1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8.现场考察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收悉。7.2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1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0.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投标的语言三、投标文件8.3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1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1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11.投标文件编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第二部分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11.8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1.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内容编制电子版的投标文件。11.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模板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并按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11.5如因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1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2.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2.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12.投标报价11.11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10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9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标注,标注功能在签章页面的右上角,点击标注目录里的审查项或评分项后,再点击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首页即可,标注成功时被标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蓝色旗帜图案,标注栏也会出现×按键;如投标文件中无响应内容或无法标注的可以不标注。
12.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2.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3.3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3.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12.3.1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12.3《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4.中标后分包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3.备选方案12.7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2.6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5.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15.2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15.1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15.联合体投标
16.资格证明文件15.1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15.10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15.9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5.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15.7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8.投标有效期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16.4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容。16.3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6.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位置加盖电子签章。16.1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投标文件的加密19.2将投标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文件(PDF格式),并按招标文件的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19.1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模板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另外,从投标文件中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1份。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0.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详见第一章。21.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和方式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建设利用信息化推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次投标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文件须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递交。20.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20.2投标人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PDF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20.1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电子云签章。
四、开标与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重新递交。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未按本须知19.1、19.2、19.3、20.1、20.2条规定要求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迟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22.投标文件的拒收20.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25.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5.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单数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招标单位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相关的监管部门人员参加。24.开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6.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6.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26.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7.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25.5条规定修正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投标文件的澄清26.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对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招标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26.5算术错误的修正、政策支持的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6.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8.2.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28.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27.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做出。
29.2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9.授标28.2.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28.2.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28.2.2公司状况(业绩、资金状况、信誉、银行资信度等);
30.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29.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29.5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9.3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六、中标与合同30.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30.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30.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0.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0.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3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31.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31.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31.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31.1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32.合同授予31.7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向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2份,加盖公司公章),用以存档备案。中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与投标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31.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1.4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如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质疑,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自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4.代理机构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通知、评标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七、公告、质疑33.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33.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合同签订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八、相关条文解读36.公示期内如有质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予答复。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九、其他注意事项40.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39.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8.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一、采购清单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4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所有。十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权43.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十、适用法律
3、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2、GB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1、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二、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说明: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满足或优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备注 | 货物/服务 | |
1 | 8.00-8.500米纯电动城市公交车 | 6 | 台 | 货物 | ||
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 45个日历日完成 | |||||
质保要求 | ★整车质保2年或15万公里先到为准,整车控制系统、储能系统(电池)、驱动电机系统质保8年。 |
9、GB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8、GB/T19596—2017电动汽车术语7、GB17578—2013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6、GB/T15089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5、GB13094—201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4、GB/T10294—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不满足此要求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技术、服务要求12、ISO6487碰撞试验测量技术:检测仪器(Roadvehicle-Measurementtechniquesinimpacttests-Instrumentation)11、GBXXXXX《电动汽车安全要求》10、GB/T31498—2015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序号 | 主要指标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整体要求 | 1.1、车型新颖、大方、简洁、方基调外形为佳。 | |
1 | 整体要求 | 1.2、前单中双开门。 | |
1 | 整体要求 | 1.3、EKG≤0.150Wh/km.kg。 | |
1 | 整体要求 | 1.4、投标人采用的生产设备、技术和工艺先进、安全、可靠、成熟。 | |
1 | 整体要求 | 1.5、车辆设计时需充分考虑整车安全性解决方案,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损失,包含防火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三电”系统温度控制方案、整车电路布局方案的内容。 | |
2 | 外观尺寸 | 2.1、符合国家公告要求,车辆长度:8000MM≤车长≤8500MM。 | |
2 | 外观尺寸 | 2.2、符合国家公告要求,车辆宽度:2420MM≤车长≤2480MM。 | |
2 | 外观尺寸 | 2.3、符合国家公告要求,车辆高度:3110MM≤车长≤3220MM。 | |
2 | 外观尺寸 | 2.4、★符合国家公告要求,轴距:4250MM≤车长≤4300MM。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1、★采用磷酸铁锂电池。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2、★电池容量≥160kwh。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3、★电池能量密度≥150wh/kg。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4、★八年内电池容量衰减量不得大于20%。(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5、动力电池充电倍率不小于0.5C。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6、单次充满电后电池可用容量≥80%。 | |
3 | 动力电池系统 | 3.7、动力电池配置降温系统 | |
4 | 电池箱体防护等级 | 4.1、防护等级≥IP68,保证车辆的涉水和防尘安全。 | |
5 | 驱动电机 | 5.1、★配置永磁同步电机,电机后置后驱,质保期为八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 |
5 | 驱动电机 | 5.2、电机额定功率≥90kw,峰值功率≥180kw。 | |
5 | 驱动电机 | 5.3、防护等级≥IP68。 | |
5 | 驱动电机 | 5.4、配置智能冷却系统。 | |
6 | 整车控制器 | 6.1、★防护等级≥IP68,6.2、★整车控制器质保期为八年。 | |
7 | 高压零部件控制器 | 7.1、采用优质控制器,要求控制器高度集成,尽量减少高压连接点,确保连接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减少故障率,保证车辆安全。 | |
7 | 高压零部件控制器 | 7.2、控制器兼容性能良好。 | |
8 | 前桥、后桥 | 8.1、★前、后盘式制动器,前桥核定轴荷≥5T,后桥核定轴荷≥8.5T | |
8 | 前桥、后桥 | 8.2、精磨齿、前桥后桥均采用加强型免维护轮边。 | |
8 | 前桥、后桥 | 8.3、安装ABS防抱系统。 |
9 | 悬挂 | 9.1、少片簧。 | |
10 | 转向系统 | 10.1、采用电动液压助力转向系统,防护等级≥IP68。 | |
11 | 制动系统 | 11.1、活塞式电动空压机,满足涉水要求,防护等级≥IP67。 | |
11 | 制动系统 | 11.2、具有制动回馈功能。 | |
11 | 制动系统 | 11.3、储气筒自动放水阀。 | |
12 | 轮胎、钢圈 | 12.1、采用公交专用子午线真空胎。 | |
13 | 集中润滑 | 13.1、★集中润滑系统。 | |
14 | 车身 | 14.1、车身技术采用承载技术、承载装配工艺。 | |
14 | 车身 | 14.2、二级踏步。 | |
14 | 车身 | 14.3、车辆采用优质防腐工艺,外蒙皮保证8年内无断裂及漏水、渗水等现象。 | |
14 | 车身 | 14.4、车厢前、后、顶侧蒙皮夹层内均采用软质发泡材料完全填充。 | |
15 | 车窗及窗帘 | 15.1、前档风采用夹胶玻璃,后窗及侧窗采用钢化玻璃。 | |
15 | 车窗及窗帘 | 15.2、驾驶室左侧采用卷缩式遮阳帘,前风挡半幅下拉自锁遮阳帘,侧窗采用内嵌式推拉窗,带垂条式窗帘。 | |
15 | 车窗及窗帘 | 15.3、至少1个带换气功能顶风窗。 | |
16 | 内饰 | 16.1、仪表台精美耐用、易清洗、无异味、表面发泡、软化处理。 | |
16 | 内饰 | 16.2、车厢内顶板采用带孔铝塑板,可擦洗,且符合环保要求。 | |
17 | 地板 | 17.1、整车防护地板,厚度不低于15mm。 | |
17 | 地板 | 17.2、下平面覆高强度防腐层,阻燃性良好,上铺灰色石英砂带彩点地板革。 | |
17 | 地板 | 17.3、前后门踏步区印刷“站立禁区”字样。 | |
18 | 车内扶手 | 18.1、扶手杆和立柱直径不小于32mm,满足支撑强度,高度符合国家标准GB13094-2017,不少于6个吊环。 | |
18 | 车内扶手 | 18.2、驾驶区安装司机防护隔离门,符合《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JT/T1241-2019)。 | |
19 | 车门 | 19.1、前中开门,前单中双内摆式电控气动乘客门。 | |
19 | 车门 | 19.2、气囊延时防夹。 | |
19 | 车门 | 19.3、另设不锈钢分类垃圾篓及支架1个。 | |
20 | 检修仓门 | 20.1、电池及电控舱体进行有效隔热降噪处理,侧电池舱门打开角度大于120度。 | |
20 | 检修仓门 | 20.2、铝合金侧门,侧门要有足够刚度防变形,采用撑杆支撑。 | |
21 | 座椅及载客 | 21.1、驾驶座为减震可调式司机椅。 | |
21 | 座椅及载客 | 21.2、★采用公交车专用乘客座椅,乘客椅数量≥20座,所有接触点须安装防震垫,座椅及固定件强度须符合GB13057的规定。 | |
21 | 座椅及载客 | 21.3、爱心座椅设于车厢内方便上下乘座的位置,每车4个,颜色为橘红色。 | |
21 | 座椅及载客 | 21.4、乘客座椅为环保公交专用硬面座椅。 | |
21 | 座椅及载客 | 21.5、后门左右第一排安装挡板。 | |
22 | 后视镜 | 22.1、采用大视野镜面,图象清晰,无盲区,易更换。 | |
22 | 后视镜 | 22.2、左短右长金属支架,表面喷塑,支架设计美观。 | |
23 | 油漆 | 23.1、油漆颜色及图案由购方指定,油漆采用优质金属环保漆。 | |
24 | 服务标识 | 24.1、设置儿童标识牌。 | |
25 | 电器 | 25.1、前档玻璃装配电加热单管道吹玻璃除霜器。 | |
25 | 电器 | 25.2、免维护蓄电池。 | |
25 | 电器 | 25.3、安装手动机械式电源总开关,蓄电池稳定防震动并加固骨架。 | |
26 | 电子设备 | 26.1、在前车门合适位置布置大容量不锈钢投币箱,单车配置至少两个投币钱袋。 | |
26 | 电子设备 | 26.2、★采购人采购预装车载调度主机、车内客流统计摄像机、车内摄像机、主动安全摄像机、主动安全主机、车内调度显示屏一块,采购人会在中标人产生后及时与中标人对接设备安装事宜,采购人提供以上合格电子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确保能投入使用。车身外左右及倒车布置3个摄像头且信号接入车载调度主机。 | |
27 | 电子路牌 | 27.1、★安装前、后LED电子路牌,侧面LED电子路牌,预留与采购人预装车载调度主机联动通道。 | |
28 | CAN总线 | 28.1、整车采用三级CAN总线。 | |
29 | 空调 | 29.1、采用纯电动专用冷暖变频空调。 | |
29 | 空调 | 29.2、制冷量≥24000Kcal/h,制热≥20000Kcal/h。 | |
29 | 空调 | 29.3、所有风道出风口采取可调式出风口。 | |
29 | 空调 | 29.4、车内空调风道采用风道采取PVC材质,预留4个以上广告框。 | |
30 | 灭火装置 | 30.1、配2个4KG干粉灭火器(带圆筒固定架),设不少于5只带报警功能的安全锤。 | |
30 | 灭火装置 | 30.2、电池舱能进行良好的绝缘、防火、防水处理,具有散热和温度控制功能。 | |
30 | 灭火装置 | 30.3、控制舱、储能装置舱安装火灾检测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具有感温自动启动、手动按钮启动和机械启动三种启动方式,自备启动电源,并具有自备电源欠压报警功能。安装数量以储能装置舱和控制舱数为准。 | |
31 | 其他技术要求 | 31.1、所投车辆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辆及充电桩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 | |
31 | 其他技术要求 | 31.2、语音报站器,系统音箱不少于2个,功率不小于15W。 | |
31 | 其他技术要求 | 31.3、标准前拖车挂钩,配置随车工具、10T千斤顶。 | |
31 | 其他技术要求 | 31.4、投标人提供的纯电动公交车车辆必须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应对以下逐条商务要求进行响应描述或偏离说明。四、商务要求说明:以上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供应商应以不低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产品参与谈判。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评审点※ |
32 | 交货期 | 32.1、★合同签定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验收工作。 | |
33 | 报价要求 | 33.1、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价应包含购车净车价、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一万元以内)、运费、质保期保修和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国家补贴部分不需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投标报价不含国家补贴(国家政策如有变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 |
33 | 报价要求 | 33.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
34 | 售后服务 | 34.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须至少包含响应时间、拟派维修服务人员名单、服务措施及承诺,服务缺陷经济处罚措施、零配件供应措施、对采购人的培训方案和技术支持等 | ※ |
34 | 售后服务 | 34.2、投标人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在松滋市已设有或中标后承诺一定时间内在松滋市设立稳定、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 ※ |
34 | 售后服务 | 34.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配件中心库且零部件储备能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零部件优惠政策。 | ※ |
34 | 售后服务 | 34.4、制造商具需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 ※ |
34 | 售后服务 | 34.5、★投标人需保证采购人能在采购方所在地上机动车牌照的所有相关手续。 | |
35 | 验收与付款 | 35.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车辆送达到采购人要求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首次支付总车款的10%,余款在验收合格后四个月内扣除3%质保金后结算付清。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两年退还。 | |
35 | 验收与付款 | 35.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
36 | 产品质量要求 | 36.1、本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 |
36 | 产品质量要求 | 36.2、若中标,产品交付须随车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国家质检标志,同时应提交国家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文件(检测证明单位为第三方机构的须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机构) | |
36 | 产品质量要求 | 36.3、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运行验证、性能稳定的全新产品,且设备上具有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 | |
36 | 产品质量要求 | 36.4、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利益。 | |
37 | 企业综合实力 | 37.1、车辆制造商具有纯电动客车制造生产能力及销售业绩。 | ※ |
38 | 合同条款 | 38.1、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产品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设备承担违约责任。 | |
38 | 合同条款 | 38.2、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交付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违约金为每天10000元人民币)。 |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十四)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资格审查标准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资格审查方法
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1.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4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1.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一、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2.4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2.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2.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二、评标程序及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5.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核准的除外);12.招标文件中有节能产品强制要求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正式稿)中的产品型号且未附该产品清单所在完整页面;若节能产品中有台式计算机的,未按要求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产品性能参数的所在完整页面且所投型号和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11.未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第二章“十一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的书面声明的;10.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41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9.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8.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二)澄清有关问题1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16.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15.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3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商务评议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三)综合比较与评价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3.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4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3.价格评议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服务评议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2.5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附件二、三);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附件四)。3.2.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2.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3.2.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5.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5.1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5.计分办法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5.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应在此处明确方法、中标比例等。4.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3、价格评议(30分)2、技术评议(45分)1、商务评议(25分)(五)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1 | 企业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认证证书。每项0.5分,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1 | 企业综合实力 | 2 | 投标人获得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客车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全国客车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企业证书。每项0.5分,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1 | 企业综合实力 | 5 | 投标产品生产企业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的纯电动城市客车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得1分,最多得5分。 |
1.2 | 售后服务要求 | 6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须至少包含响应时间、拟派维修服务人员名单、服务措施及承诺、对采购人的培训方案和技术支持等)内容的进行评议,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内容欠缺不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2 | 售后服务要求 | 3 | 投标人在采购方(单位)所在地建有(或者授权或委托)大中型客车一类维修资质的售后服务站的得3分。(须提供服务站或者授权服务站或委托服务站的维修资质证明及签订的有效售后服务站建站协议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1.2 | 售后服务要求 | 6 | 投标人在湖北省设有配件中心库,零配件齐全,且提供零配件优惠措施的得3分;在采购方(单位)所在地设有配件中心库,零配件齐全,且提供零部件优惠措施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配件库的详细地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电话、联系人、彩色图片及配件库存清单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2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投标人需具有本行业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1 | 对供货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 20 | 逐项审核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负偏离项进行扣分。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其中,标注★条款为关键指标,依据★号条款逐条打分每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他为一般指标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累加扣分,扣完为止。注:1.审核投标货物的技术要求响应程度,需提供投标货物的工信部公告参数、推荐目录参数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未提供的相应项不得分;2.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2 | 动力电池 | 5 | 投标人投标车型所有电池电芯、PACK、电池管理系统为同一厂家生产得5分,非同一厂家生产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 | 动力电池 | 3 | 投标车型Ekg指标≤015Wh/km.kg得3分,0.15Wh/km.kg<Ekg≤0.16Wh/km.kg得1分;其余不得分。(以工信部网站是新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信息为准) |
2.2 | 动力电池 | 3 | 投标人投标车型所用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60 Wh/kg得3分;160 Wh/kg≥能量密度≥150Wh/kg,其他不得分。(以工信部网站是新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信息为准) |
2.3 | 电池箱防护等级 | 1 | 投标人投标车型电池箱体防护等级≥IP68得1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4 | 驱动电机 | 1 | 投标人投标车型驱动电机防护等级≥IP68得1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4 | 驱动电机 | 1 | 投标人投标车型所用驱动电机,峰值功率≥180kw得1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工信部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5 | 整车控制器 | 1 | 投标人投标车型整车控制器防护等级≥IP68得1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6 | 转向系统 | 1 | 投标人投标车型采用电动液压助力转向系统,且防护等级≥IP68得1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2.7 | 安全保障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投标车型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议,有专门文字说明且保障方案合理、有效得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
2.7 | 安全保障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投标车型的“三电”系统温度控制方案进行评议,科学、合理、有特点得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
2.7 | 安全保障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投标车型的整车电路布置方案进行评议,科学、合理、有特点得3分,基本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分 | 30 | 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
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参考)
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签订合同地点:
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条款;合同书;中标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附件:
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联系人:联系人: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甲方:乙方: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税号:税号: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招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格式(参考)说明:年月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说明: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不符合联合体投标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招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二部分商务文件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商务文件组成格式参考说明:年月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六);开标一览表(附件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三);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投标书(附件一);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十一);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十);关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十一其他注意事项”中规定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九);投标货物、服务清单(附件八);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附件七);
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五);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十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十三);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十二);
招标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投标文件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十七)。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服务文件组成格式(参考)说明:年月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盖章):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二十);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九);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十八);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商务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依据贵方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开标一览表”信封和下述文件正本份。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书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包号)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3.技术、服务文件。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地址:投标人: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帐号/行号:开户银行:日期: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2.本公司授权(投标人)参加__(采购人)_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适用于货物类项目)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说明: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由本公司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备注 |
… | ||||||
合计 |
(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制造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公章):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人)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1.本单位授权(投标人)参加_(采购人)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适用于货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说明: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备注 |
… | ||||||
合计 |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适用于工程类、服务类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制造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制造商(公章):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日期:
项目编号:投标人: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供应商名称 (国别)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国别)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备注(如不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合计(大写):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 | |||
说明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4.“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3.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2条的要求进行报价。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时间:
序号 | 名称 | 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项目编号:投标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汇总表
序号 | 制造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分项合计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项目编号:投标人: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货物(工程或服务)名称 |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各项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说明:1.此表为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详细的供货(工程或服务)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兹授权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附: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影印件) |
(3)成立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1)投标人:1.名称及基本情况: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8)实收资本:(7)注册资本:(6)员工人数:(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4)单位性质: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原值:净值:1)固定资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人数 |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项目编号: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标人: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照表投标时间: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
1 | 资格性检查 | 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1 | 资格性检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
1 | 资格性检查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1 | 资格性检查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2022年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纳税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2022年度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
1 | 资格性检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 | 资格性检查 | 信用记录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 | 资格性检查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1 | 资格性检查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1 | 资格性检查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2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
2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
2 | 符合性检查 | 采购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 “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的要求 |
2 | 符合性检查 | 报价是否有效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
2 | 符合性检查 | 交货时间、质保期及付款方式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
2 | 符合性检查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投标人: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2.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招标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上述内容和要求将导致无效投标。1.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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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投标人:商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投标时间: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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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商务评议对照表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 |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投标人: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投标时间: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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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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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编号:投标人: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投标时间: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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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时间: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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