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总场北泉镇镇区绿化计量、灌溉设施安装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1.2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曦185997397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丽杰150016450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2
公告正文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的委托,就 石总场北泉镇镇区绿化计量、灌溉设施安装维修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内容
1.1项目名称:石总场北泉镇镇区绿化计量、灌溉设施安装维修项目
1.2项目编号:XJWDSHZCG(2024)-012
1.3项目投资:512832元
1.4项目地点:石总场北泉镇
1.5、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要求范围内、工程造价核定预算书范围内、风险因素等全部内容,以及本项目必要未列明的所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后附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4、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 日,凡有意参加报名者在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一份,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12 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
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北三路天晟一汽丰田大楼2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联 系 人:朱曦
电 话:185997397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三路天晟一汽丰田大楼2楼
联 系 人:代丽杰
电 话:150016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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