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0223破2号预招募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鹿寨恒安上城项目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玉清139788018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预招募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鹿寨恒安上城项目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 陈玉清 联系方式: 139788018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0 18:00


2023年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公司)债权人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鹿寨法院)提出对恒安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鹿寨法院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2024)桂02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恒安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2024)桂0223破2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鉴于恒安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为顺利推动恒安公司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工作,恢复并提升恒安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鹿寨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等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作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预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不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视本案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随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既可以单独报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既可以是财务投资人,也可以是产业投资人。
(五)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参与本次招募时缴纳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有权在招募及遴选过程中根据进展情况,要求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的报名投资人追加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缴纳对应保证金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具体缴纳时间及金额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独立作出价值判断,自行独立承担有关投资风险。
(七)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八)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二、恒安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基本信息
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公司)于2007年3月13日成立,住所地位于鹿寨县鹿寨镇迎宾路一巷39号,法定代表人陈慧兵,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23799704702E,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及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营销策划及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销售。(以上项目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凭有效审批文件及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及项目用地情况
1.恒安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名称为“鹿寨恒安上城”,位于鹿寨镇广场路29号,项目地位于鹿寨县市中心。
2.“鹿寨恒安上城”项目由一栋楼组成,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 27228.8㎡,建设净用地面积为3986㎡,其中地上面积为26065.94m,地下面积为1162.86 ㎡,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28层,建筑高度为85.65米,地下一层为非机动车库及设备间,地上一层为小汽车库,地上二层为架空层,三层及以上为住宅。
(三)鹿寨恒安上城项目的现状
1.鹿寨恒安上城项目已办理的行政许可
2014年3月7日起,办理全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8月15日起,办理了全部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016年10月25日起,陆续办理了全部楼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鹿寨恒安上城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目前一栋楼已顺利封顶(内外墙及室内水电、消防等尚未完工)。
以上项目情况由管理人根据初步查询以及文件记载、现场情况整理得出,仅供参考。
三、鹿寨恒安上城项目两大无与伦比的优越性
(一)位置优越:该项目位于鹿寨县中心位置,附近有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商业街等,地段繁华,人流量巨大,交通非常便利,位于成熟社区路段。
(二)商业价值优越:该项目四面临街,四通八达,商铺价值巨大,毗邻鹿寨县是首屈一指的热门商业街区,服务周围两三公里社区居民,经济效益一定非常好。
四、重整投资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或多种交叉或重叠投资方式投资重整,投资人也可另行提出可行性的其他重整方式。
(一)买断式重整:剥离债务,鹿寨恒安上城项目整体出售资产,将所得资金清偿债权,再由投资人另行出资完成剩余工程的建设和享有剩余价值。
投资人不承担任何债务,一次性买断鹿寨恒安上城项目剩余资产,可以分期分批支付投资款,并另行出资完成收尾工程和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管理人则将出售资产所得款额在扣除重整费用外,依法全部分配给全体债权人。
(二)直接投资共益债: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半,总募集资金为1500万元-1700万元,年化收益率不超过12%。
(三)垫资续建式重整:投资人垫付1700万元以上,闭环式经营管理,完成一栋楼续建和收尾工程,拟采取边建设边销售边筹措资金续建剩余工程,销售款优先支付施工费用和清偿垫资资金本息,确保投资风险可控,并将剩余资金和资产分配给债权人,保障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四)托管经营:由投资人组建经营团队,筹措1700万元以上资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闭环式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营销、办证、物业管理等内容,并根据与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五)投资人自定重整投资模式。
五、招募目的及条件
(一)招募目的
通过招募投资者,对债务人名下的资产进行重整,以恢复其经营活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招募条件
管理人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自2021年7月1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未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承诺。
3.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本公告中列明的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
4.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遴选的,其中任一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且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方角色。
(三)评标加分事项
1.具有优质的商业信誉和实力,有过重整投资中标案例(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均可,是投标企业投资或投资企业股东曾经的投资中标案例均可),在评比时予以加分;
2.意向投资人投资金额超过资产评估总价值时给予加分,不设上限,对管理人设立最低报价限制;
3.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投标方案中写明愿意遵守“禁止反言”规则的,给予加分。
六、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扫描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号:3899576188@qq.com,管理人接收到纸质报名材料或电子版扫描件报名材料,均视为意向投资人成功提交报名材料。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关于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投资人所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5)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6)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恒安公司重整报名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50万元以上人民币(¥500000.00),管理人指定汇入保证金的账户为:
账户名称: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011410104002973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柳北支行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或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初步筛选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尽职调查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且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报名成功确认函的意向投资人即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适当的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根据招募工作进展情况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调资料库,并有权按报名顺序安排意向投资人逐家进行现场访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2月7日17时前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各类费用均自行承担。
自意向投资人报名至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前,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反向尽调,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四)提交方案
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2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且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简介、投资金额及构成情况、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内容,管理人后续将根据招募工作进展情况向意向投资人另行发送投资方案编制指引供意向投资人制作《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过程中,管理人有权视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和尽调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追加缴纳保证金。
(五)遴选及签署协议
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最终将在鹿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有关方面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中选重整投资人及备选重整投资人,具体评选事宜将根据招募及遴选情况另行通知。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六)保证金的处理
原则上,对于不参与下一轮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一轮程序结果确定后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转化为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化为投资款项。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届时请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大厦15号楼1501室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二)电子邮箱:3899576188@qq.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律师13978801866、15878603853热烈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附件1-5.pdf 下载

(2024)恒安破管30-1号-预招募鹿寨县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鹿寨恒安上城项目重整投资人的公告(1).pdf 下载 查看原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