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交车厢边顶展板广告经营权承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张衡街交叉口龙丰C区东商业用房9号楼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 1月21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WA(2021)052号
2、项目名称:公交车厢边顶展板广告经营权承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广告经营权出租底价:22万元(折合220元/车·年(含税))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磋商内容:1000台公交车车厢内边顶展板广告位的媒体经营权出租,成交供应商可利用该广告位开展广告业务的招商和经营。
(2)服务期限:三年(36个月)。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供应商应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质并合法存续(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本项目信用信息采用现场查询方式。
(3)供应商近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无司法纠纷,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结果须清晰可辩并显示该网页网址,否则视同未提供)。
(4)本次采购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张衡街交叉口龙丰C区东商业用房9号楼4楼财务室。
3.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 wananluoyang@163.com,逾期不候。
4.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张衡街交叉口龙丰C区东商业用房9号楼4楼会议室。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张衡街交叉口龙丰C区东商业用房9号楼4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洛阳市春和公交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中路25号
联系人:朱先生,海先生
电 话:13007566656,1393799052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万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张衡街交叉口龙丰C区东商业用房9号楼4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89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9899369
4.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督电话:0379-63218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