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0875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旦增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13316226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0
公告正文
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75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752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生产车间、消防水泵、污水处理消防水池、及附属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消防泵房、污水处理泵房、消防水池及附属工程,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具体包括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资质,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类似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投标项目参与人员备案事宜的通知”执行)。
3.4  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获取时间: 2024-03-22 10:00   --  
 2024-03-28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10
11: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4月10日11时00分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那曲市聂荣县牦牛肉深加工及冷链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开标时间: 2024-04-10 11: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2本项目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8.3、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中标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8.4、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8.5、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10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11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8.1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8.13本项目执行《关于《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质(2023)256号),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造价的3%执行。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聂荣县神华路北50米
联 系 人: 旦增老师
电 话: 1354900207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香格里拉大道天知雅砻阳光花园3-53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33162268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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