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望城经开区铜官片区2019-2022年园林绿化养护维护项目一合同公告
金额
116.2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15.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望城经开区铜官片区2019-2022年园林绿化养护维护项目一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GK-201909290112-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望城经开区铜官片区2019-2022年园林绿化养护维护项目一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19092901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望城经开区铜官片区2019-2022年园林绿化养护维护项目一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3 3488849.7
 合计金额小写: 3488849.7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肆拾捌万捌仟捌佰肆拾玖元柒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花果路(黄龙路-铜官大道)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66357

5

199071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

花果路(黄龙路-铜官大道)

15㎝以下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113

11.7

1322.1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3

花果路(黄龙路-铜官大道)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600

15

900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4

花果路(铜官大道-湘江大道)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3605

5

18025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5

花果路(铜官大道-湘江大道)

15㎝以下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50

11.7

585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6

花果路(铜官大道-湘江大道)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50

15

75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7

黄龙路(灰场路-花果路)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61441

5

307205

服务期:一年

在建未移交

8

黄龙路(灰场路-花果路)

15CM以下行道树

湖南森鑫

1995

11.7

23341.5

服务期:一年

在建未移交

9

黄龙路(灰场路-花果路)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2221

15

33315

服务期:一年

在建未移交

10

白杨路(花果路-黄龙路)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21231

5

106155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1

白杨路(花果路-黄龙路)

15㎝以下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447

11.7

5229.9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2

白杨路(花果路-黄龙路)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452

15

678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3

白杨路(石龙路-五杉塘堤)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10125

5

50625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4

白杨路(石龙路-五杉塘堤)

15㎝以下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91

11.7

1064.7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5

白杨路(石龙路-五杉塘堤)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173

15

2595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6

五杉大塘水域保洁

m2

水域保洁

湖南森鑫

23948

5.7

136503.6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7

华城路(黄龙路-花果路)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7664

5

3832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8

华城路(黄龙路-花果路)

15CM以下行道树

湖南森鑫

496

11.7

5803.2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19

华城路(黄龙路-花果路)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494

15

741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0

石龙路(黄龙路-白杨路)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4046

5

2023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1

石龙路(黄龙路-白杨路)

15CM以下行道树

湖南森鑫

264

11.7

3088.8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2

石龙路(黄龙路-白杨路)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251

15

3765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3

五杉路(黄龙路-五杉塘堤)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5314.58

5

26572.9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5

五杉路(黄龙路-五杉塘堤)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290

15

4350

服务期:一年

已建已移交

26

五杉路环湖段景观

m2

三级绿地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3622

5

18110

服务期:一年

在建未移交

27

五杉路环湖段景观

15CM以下行道树

湖南森鑫

55

11.7

643.5

服务期:一年

在建未移交

28

五杉路环湖段景观

15CM以上行道树养护维护

湖南森鑫

86

15

1290

服务期:一年

在建未移交

合计报价

1162949.9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1-26 —— 2020-11-25

3.2 履行地点: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2)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每个季度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按时结算(付款金额:按年成交价1/4)。对未移交部分,按照该部分承包金额平摊到每季度费用中进行扣除,待该部分实际移交后,再照实支付费用。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沙支行(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201040000004733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中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考核如下:

望城经开区铜官片区2019-2022年园林绿化养护维护项目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1

办公设备齐全,有应急交通工具,有督查巡视交通工具,办公秩序好

办公设备残缺,办公秩序混乱

2分/项

每月督查一次,缺一项扣100/

2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人事档案、财务报表、业务统计、六险档案等资料

制度不完善,资料不齐全

资料不完全扣2分

每月督查一次,缺一项扣100/

3

维护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劳动协议,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按标书承诺的人数

1分/人次

查处一次每人次扣400/

4

各类工作人员必须购买六险

未落实规定要求的

2分/次

查处一次对公司进行督促补办手续,第二次提请人社部门查办。连续三次督查未达到应购买人数,取消评优。

5

工作分步骤、有计划进行,并定期汇报

工作目的不明,进度缓慢,效率低下等

1分/次

400/

6

大力推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后勤保障有专人负责,做到物资充裕、保障有力。

职责不明确,或有不履行职责的现象。后勤保障不力,影响工作

1分/次

400/

7

有详细的考核细则及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

无考核办法,或赏罚不公,影响内部团结

1分/次

400/

8

积极配合业主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拒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影响工作进度

1分/次

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2000元/次罚款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9

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做到有制度有措施,工作透明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不愿接受监督,或有任何违法乱纪现象。有索、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或者虚报工作实绩,隐瞒事实真相。

1分/次

400/

10

各类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工作勤奋,形象良好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态度端正,语言举止文明、办事公道、程序合法

有旷工和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形象差

1分/次

100/

11

各类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行业部门统一要求的工装,佩戴工号牌上岗

不按规定着装的

1分/次

100/

12

有专业的队伍各司其责

未配备专业人员或队伍

1分/次

400/人次

13

处理投诉和督办事件,响应迅速,反馈及时

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影响

1分/次

视影响严重程度处以200/次以上罚款

14

定期组织培训(一年至少四次),统一学习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及各类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和勤政廉政意识

未定期组织学习,或学习效果不明显

1分/次

400//

15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一年一次),保证良好的身体;对困难或因公受伤的环卫工人建立帮扶救助体系。

未组织体检,未建立帮扶体系

1分/次

400//

16

按合同要求配备相应岗位人数,建立并及时更新员工管理台帐,员工实施编号管理,不得随意调动,如更换需报业主同意,并报行业部门备案

按标书承诺人数落实

1分/次

查处一人次扣50/人次,连续三次督查未达到承诺人数,取消评优,并扣除5000/人次。

17

须配备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的机械设备,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完好使用率不得低于90%

未按合同配备机械设备

1分/次

查处1次扣200/.连续三次督查未达到承诺设备,取消评优,并扣除1万元/辆。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18

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需及时上报,并将处理结果报业主和行业部门备案

未进行及时上报

1分/次

400/

19

按照合同约定,为员工发放过年过节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并为员工配备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工具、工作服、劳动用品

未按合同约定发放福利费用

1分/次

发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福利发放的,由业主督促落实或代扣,并处以违约金

20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如更换,须提前半个月向业主申报

未按投标文件实施或擅自更换的

4分/次

根据合同约定,处以违约金2000

21

关爱员工,保证队伍的稳定性。

出现员工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恶性事件。

当月评分不合格

5人以下,处以违约金1000元;群体性事件处以违约金1-2万元。

22

每月月底讲评会,项目负责人不得缺席。公司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参加一次月底讲评会

未按要求参加会议

1分/次

400/

23

接到任务后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将任务完成好

接到任务未能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延误任务

10分/次

1000元/次起扣

24

将应急突发事件尽力完成好

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未达到要求或效果不理想

5分/次

1000元/次起扣

25

积极做好专项工作,如各类季节性工作、春季整形修剪、夏季抗旱保苗、防病治虫、补栽补植、冬修乔木、冬季施肥防寒防冻、狂风暴雨等工作的反应速度、执行力及后期效果。

专项工作安排不合理,造成苗木死亡的。

5分/次

1000元/次起扣

26

树冠完整、丰满、茂盛、骨架均匀。乔木枯枝、病枝及时修剪、去除;树木不发生明显倾斜,不遮挡交通标识。行道树下垂枝高于2.5米。

对倾斜、遮挡交通标识树木不采取措施,有枯枝败叶的现象;行道树冬修不及时。修剪不一致。(每项/每株)

1分/次

20/

27

行道树(含绿化带内的乔木、大花灌木)无死株、缺株。灌木和草坪无死株、缺株、黄土裸露(超过0.1㎡为一处)。(下达通知三天之内完成补栽补植的不扣分,未补栽补植的每处累计扣分)

死株或缺株不及时补栽,死苗缺苗不及时补植。(每株或每平方米花灌木)

1分/次

20/

28

及时对绿篱、花灌木进行修剪。(花灌木、绿篱造型整齐、一致美观大方。)

绿篱、花灌木修剪不及时超过5cm者。(每株或每平方米)

1分/次

20/

29

行道树地脚枝、树生枝及时进行抹芽。

地脚枝、树生枝超过15cm以上。(每株)

1分/次

20/

30

行道树树堆土要求低于树围5cm以上,且均匀。

树下堆土未按标准且不均匀。(每株)

1分/次

20/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31

及时防治病虫害,不定期打药,遇暖冬季节,应增加打药次数。

病虫害处理不及时。(行道树一株;公共绿地一平方米)

1分/次

50/

32

行道树每年打孔或挖沟施肥一次,花草灌木中耕施肥一次。(行道树挖坑深50cm,肥料配置比例:菜枯5:磷肥3.5:复合肥1.5;每株φ10cm以下3公斤混合肥;φ10cm-15,3.5公斤混合肥;φ15cm-20cm4公斤混合肥。)

一株树或一平方米公共绿地未中耕或施肥的。

1分/次

一株20元,花灌木每平米20

33

绿化春、夏生长季节追肥不少于一次。(尿素或复合肥,每1000平方米20公斤,下雨天进行。)

生长季节一处未追肥的。

1分/次

20/平方

34

行道树每年冬至前刷白一次。(含绿地中乔木)。(高度1.2米)

一株未刷白的。

1分/次

20/

35

对乔木进行冬季修剪

一株未修剪的

1分/次

20/

36

对开花植物的修剪季节把握及时、修剪专业

未及时把握季节气候,修剪延迟或任意修剪,导致花少甚至无花的。

1分/次

20/

37

保护热带植物过冬安全。用纤维布包扎。

一株热带植物未包扎的。

1分/次

20/

38

绿化带、树池内无明显杂草(杂草不高于20cm,更不能发生开花结籽现象)。

一处杂草未清除或清除不彻底的。

1分/次

20/平方

39

草皮修剪平整,草坪高度保持在5cm左右。乔、灌木与草皮间隙5—10㎝

一处参差不齐或践踏的,草皮与乔、灌木之间未间隔的(每㎡)

1分/次

20/

40

保护苗木的干湿度合理。

苗木干枯现象。(每平方米)

1分/次

20/

行道树每株

1分/次

20/

41

抗击自然灾害、应急速度快。

吹倒或雪压树木没及时扶植。(每株)

1分/次

50/

42

树穴内、绿化带、草皮无污垢、白色垃圾及其它堆杂物。

一处油污(平方米)

1分/次

20/

一处白色垃圾未清除

1分/次

20/

一处堆杂物

1分/次

20/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43

配备流动垃圾收集车收集垃圾,不可将绿化带内垃圾抛洒、倾倒在环卫作业范围

一次将垃圾抛洒、倾倒在环卫作业范围内

1分/次

400/

44

喷泉池、水面应及时清理换水、补水,水面整洁卫生,无漂浮物。(全年不少于六次换水,少一次,扣除该项一次的全部费用。)

水面不清澈

2分/次

400/

有漂浮物

2分/次

50/

45

园灯、园椅、栏杆、果皮筒等园林设施干净、整洁

一处不清洁

1分/次

20/

46

洗手间地面清洁,便池不堵塞、无明显异味,废纸篓内放垃圾袋,垃圾及时倒掉,檀香除臭。残疾人厕所正常开放,镜面、洗手台无污渍,工具摆放整齐节约用水。

一处不清洁

1分/次

20/

47

绿化带内护栏干净、无积尘、牛皮癣;立体绿化的花箱无积尘、牛皮癣。

一处不清洁

1分/次

20/m

48

按时完成路面清洁,保证路面全天无泥土,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无成片垃圾不往雨水口扫垃圾、倒渣土。

一处不清洁

1分/次

20/

49

垃圾站内垃圾及时按规定进入垃圾处理中心、不满溢,站内站外垃圾无抛洒现象,保洁人员不在园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往河中倒垃圾。

一次违规现象

1/次

20元次

50

果皮桶保持设备完好无损,及时清掏清洗;无倾斜、歪倒现象,无垃圾外溢现象。

一次违规现象

1分/次

20元次

51

及时清理公园广场设施上的牛皮癣。

一次发现未及时清理

1分/次

20元次

52

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张拉膜、直饮水机等设施等设施良好。

一处破损或参差不齐

1分/次

100/

53

园林建筑、设施保持原貌、及时修缮,维护良好,木质亭子和坐凳等木质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刷漆养护。

擅自改变原有风貌或脱落油漆等现象。(每处)未及时修缮的,未进行刷漆的(每㎡)

1分/次

200/

序号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集中考核扣分标准

业主日常考核扣款标准

54

防护铁丝网整齐、有序。

脱落未修缮、未拉直的(每处)

1分/次

20/

55

供水、供电、排水、喷泉、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故障排除不及时。(每次)

1分/次

200/

56

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台账,记载详细清除。

发现一处

1分/次

50/

57

无随意摆摊设点,无擅自占用绿地、无任意悬挂的户外宣传品及广告设置。

一次一处

1分/次

100/

58

对毁绿、占绿及其他损坏绿化的行为及时报告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树上无钉子,无随意晾晒衣服现象。

一次不报告

2分/次

1000/

一次不记录

1分/次

200/

59

定期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内容做好记录,对检查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

发现一处

1分/次

200/

考核标准说明

一、实行月度双重考核机制,即现场实时考核扣分和考核罚款相结合。考核罚款按现场考核情况记录后,月度考评会中核实确认无误后统计纳入季度付款中计算;考核扣分按现场考核情况记录后,月度考评会中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统计计档,纳入季度付款中计算,具体示例如下:

月度考核扣款示例

某公司年实际维护金额为1200万元,折合每月承包金额为100万元。

如果月考核成绩为95分(优秀等次),则不扣款;

如果月考核成绩为85分(良好等次),则扣款15%×100×10%=1.5万元(折合1.5%);

如果月考核成绩为75分(合格等次),则扣款25%×100×20%=5万元(折合5%);

如果月考核成绩为65分(不合格等次),则扣款35%×100×30%=10.5万元(折合10.5%)。

二、退出机制:如当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由采购方对中标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如中标单位维护工作连续三个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且约谈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方可解除与中标单位的承包合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采购人日常考核结果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绿化养护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绿化养护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绿化养护服务的技术水平。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绿化养护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5)当乙方绿化养护作业连续三个月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且约谈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承包合同。

6)甲方指定水源接入点并无偿提供每月500吨用水量。

7)甲方遇到各种重大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人员。

8)甲方应依据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9)依据政府相关规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

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3)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核实等要求。

5)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养护作业。

6)乙方应承担在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民事、刑事责任。

7)乙方应负责养护范围内的巡查、监管,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施工破坏养护范围的行为及时予以通报和制止,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进行通报或处置,所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恢复。

7.违约责任

由于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的变更

1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2.合同中止与终止

1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3.合同转让和分包

13.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3.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3.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4.不可抗力

14.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4.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花实村村委会办公楼 地址: 安沙镇安沙社区居委会88号
法定代理人: 彭国祥 法定代理人: 杨胜伟
委托代理人: 易耀 委托代理人: 鲍意
电话: 0731-88207777 电话: 0731-84097938
传真: 0731-88207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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