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oc-00004-2022fw070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联系人谷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玲浩0311-891078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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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BOC-00004-2022FW07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具有自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与金融行业同类
项目合作案例。
6.供应商应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
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9.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0.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包含
以下情况:
12.1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
12.2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
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3.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
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14.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采购邀请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合格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2007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2007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对“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进
行公开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竞争
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快递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OC-00004-2022FW070
二、采购内容
为保障省行本部各部门与系统内机构、客户之间业务单据等物品的收发,中国银行河北省分
行启动省行本部国内业务单据等寄送服务采购项目,选聘寄送服务供应商一家,负责省行本
部各部门日常业务中的快递服务需求,服务期限两年。
三、项目预算
年度预算24万元,两年共计48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
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具有自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与金融行业同类
项目合作案例。
6.供应商应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
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9.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10.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包含
以下情况:
12.1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
12.2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
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3.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
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14.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供应商报名条件
有意向、且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材料:
(一)公告和报名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gujin511@163.com进行报名,联系人:
谷进,联系电话:0311-69699210。采购邀请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合格供应商
邮箱。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2.供应商应具有自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与金融行业签署
的同类项目合作案例一份。
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为被
邀请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并进行验证)
5.与资料同时发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9:3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将递交应答
文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递交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中国银行河北
省分行2007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28号
联系人:谷进
联系电话:0311-69699210
电子邮箱:gujin511@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28号
联系人:谷进
电话:0311-69699210
电子邮件:gujin51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北城山水商务楼(高营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北行300米路西)
联系人:张玲浩
电话:0311-89107813
电子邮件:9129113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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