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机电检验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w-03-2023003
预算金额13.1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下载:1678692957773.pdf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下载:1678676930789.pd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HW-03-2023003
(二)项目名称:机电检验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131720元(含税)
(四)货物清单如下: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需求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二)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无以上违法情况,并依法遵守相关法律缴纳税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 10 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 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按服务响应承诺的时间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的,接到通知后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中标供商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等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三)付款方式:货到经用户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日(日历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
七、投标方式
(一)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3月22 日17:00前,超时无效。
(二)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5928698
(三)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四)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一);
2)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偏离表(附件二和附件三);
3)售后服务承诺;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8)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产品彩页);
9)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需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四)按要求抄写并确认关键字段后,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明确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每个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或直接使用快递包装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附件一:
报价表
1报价要求
1.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货物分项报价,并分别列出“品牌、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商”。
1.4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分项价格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技术参数偏离表: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三:
商务要求偏离表: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四: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下载:1678676930789.pd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HW-03-2023003
(二)项目名称:机电检验设备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131720元(含税)
(四)货物清单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6 | 3500 | 21000 | 拒绝进口 |
2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7 | 1800 | 12600 | 拒绝进口 |
3 |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 | 2 | 18000 | 36000 | 拒绝进口 |
4 | 经纬仪 | 1 | 3920 | 3920 | 拒绝进口 |
5 | 激光测距仪 | 1 | 3800 | 3800 | 拒绝进口 |
6 | 噪声振动分析仪 | 1 | 54400 | 54400 | 拒绝进口 |
预算总金额:(大写)拾叁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 小写(¥):131720元 |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需求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 ||||||||||||||||||||||||||||||||||||||||||||||
2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 ||||||||||||||||||||||||||||||||||||||||||||||
3 |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 |
| ||||||||||||||||||||||||||||||||||||||||||||||
4 | 经纬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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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激光测距仪 | ▲1.测量范围:0.05~200m ▲2.精度:≤0.01m 3.具有功能(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测距测高、矩形面积测量、最大值/最小值测量、体积测量、勾股测量高度、等比例放样、前后两个测量值加减功能、三角面积测量、高度跟踪、梯形测量、对边测量、断面测量等 4.防护等级:IP65 ▲5.基本配件(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专用三脚架、云台、便携式手提箱、5号电池、蓝牙功能等 | ||||||||||||||||||||||||||||||||||||||||||||||
6 | 噪声振动分析仪 | 1.噪声振动分析仪(噪声部分) | ||||||||||||||||||||||||||||||||||||||||||||||
▲1.1频率范围 | 10Hz-25kHz | |||||||||||||||||||||||||||||||||||||||||||||||
▲1.2测量上限 | 配AHAI 7049时为19 dB (A)-144 dB (A) 配AHAI 7048时为25dB (A) - 144 dB (A); 注:测量范围与传声器的灵敏度级相关,以上测量范围时传声器灵敏度为-35dB。 | |||||||||||||||||||||||||||||||||||||||||||||||
1.3频率计权: 时间计权: | 并行A、B、C、D、Z 并行F、S、I、Peak | |||||||||||||||||||||||||||||||||||||||||||||||
14显示器 | 3.5寸点阵彩色LCD显示器 | |||||||||||||||||||||||||||||||||||||||||||||||
1.5工作电源 | 电池可使用≥24小时 | |||||||||||||||||||||||||||||||||||||||||||||||
1.6主要测量指标 | Lxyi、Lxyp、Lxeq、Lxmax、Lxmin、LxN、SD、SEL、LCpeak等;注:x为A, C, Z, y为F,S,I, N为1-99用户可选的5个整数 | |||||||||||||||||||||||||||||||||||||||||||||||
1.7测量数据存贮 | 标配4MB, 可存储≥2663组统计,3328组积分,可选配32GTF卡 | |||||||||||||||||||||||||||||||||||||||||||||||
1.8输出接口 | USB接口,RS232接口 | |||||||||||||||||||||||||||||||||||||||||||||||
1.9日历时钟 | GPS授时、校时,误差<1分钟/月 | |||||||||||||||||||||||||||||||||||||||||||||||
1.10工作温度范围: 相对湿度: 大气压力: | -15℃-55℃; 20%-90%; 65kPa--108kPa | |||||||||||||||||||||||||||||||||||||||||||||||
1.11符合标准 | JJG188-2017《声级计》; GB/T3785.1-2010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 GB/T 3241-2010电声学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 |||||||||||||||||||||||||||||||||||||||||||||||
噪声振动分析仪(振动部分) | ||||||||||||||||||||||||||||||||||||||||||||||||
2.1.频率计权 | Wk, Wm、Wh、Wx-y、Wz、Wu(用户自定义) | |||||||||||||||||||||||||||||||||||||||||||||||
2.2时间平均方式: 时间平均常数: | 并行(同时)指数、线性 1s (F档)8s(S档) | |||||||||||||||||||||||||||||||||||||||||||||||
2.3 1/3倍频程滤波器类型 | 并行(实时)1 /3倍频程,数字滤波器 | |||||||||||||||||||||||||||||||||||||||||||||||
2.4显示刷新: 显示器: A/D位数: | 瞬时值1秒—次 3.5英寸彩色LCD显示屏 24位 | |||||||||||||||||||||||||||||||||||||||||||||||
2.5采样频率 | 8192Hz,65536Hz | |||||||||||||||||||||||||||||||||||||||||||||||
2.6数据存贮 | 4MB的FLASH可保存≥3000组测量结果 | |||||||||||||||||||||||||||||||||||||||||||||||
2.7输出接口 | USB接口,RS232接口 | |||||||||||||||||||||||||||||||||||||||||||||||
2.8工作电源: | 电池使用≥24小时,或使用5V外接电源 | |||||||||||||||||||||||||||||||||||||||||||||||
2.9尺寸 | 210X80X32mm | |||||||||||||||||||||||||||||||||||||||||||||||
2.10执行标准 | 1S08041:1990; GB/ T23716-2009《人体对振动的响应—测量仪器》(IDTIS08041:2005) GB/ T3241—2010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IEC61260:1995,MOD) JJG676-2019《测振仪检定规程》 |
说明:带“★”指标项为实质性条款,如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带“▲”指标项为重要参数,负偏离时依相关评分准则内容作重点扣分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二)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无以上违法情况,并依法遵守相关法律缴纳税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价格部分(30分) | |||
1 | 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Z/ Sn×30 其中: Z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最低投标报价。 Sn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 | ||
技术部分(5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50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50分,未响应的参数按负偏离扣分。带▲的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其他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对于《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投标技术响应与偏离情况填写不一致的,评委会可按负偏离处理。对于不同货物的技术要求中的相同项不满足时按一项不满足进行扣分,不对某一项技术要求重复扣分。) |
商务部分(20分) | |||
1 | 商务需求偏离情况 | 10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中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得满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
2 | 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 | 5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的,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5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3 | 配备团队和售后服务 | 5 |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具体方案内容、售后人员及联系方式、服务响应时间。 (1)售后服务技术人员队伍配备结构合理、经验丰富,能满足需求正常服务的得1.5分,售后服务技术人员队伍配备不合理,基本无经验,且服务内容不齐全,不满足项目需求,得0.5分; (2)售后承诺的服务内容周到、齐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 (3)无售后服务团队、服务内容不得分。 (4)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到场维修、维护的响应时间进行评价:承诺在5分钟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2分;承诺在10分钟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1分;承诺在30分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0.5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六、商务需求
(一)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 10 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 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按服务响应承诺的时间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的,接到通知后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2.中标供商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等承诺。
3.在保质期满以后,中标供应商为此设备应以优惠价格终生提供保障其正常运行的配件和维护并能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以设备正常使用年限为限)。
(三)付款方式:货到经用户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日(日历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四)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运往设备安装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
(五)安装、调试及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使用。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交货验收。
3.验收要求:货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2)必须符合有关国标的规定。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质量保证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3)技术文件资料、备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验收必须合格。(5)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
七、投标方式
(一)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3月22 日17:00前,超时无效。
(二)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25928698
(三)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四)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一);
2)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偏离表(附件二和附件三);
3)售后服务承诺;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8)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产品彩页);
9)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需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见附件四)按要求抄写并确认关键字段后,签字以及加盖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明确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每个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或直接使用快递包装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附件一:
报价表
1报价要求
1.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货物分项报价,并分别列出“品牌、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商”。
1.4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工作日或日历日) |
| 大写: 小写: | |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厂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所投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情况 |
| | | | |
| | | | |
| | | | |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三: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定后 10 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 | |
2 | 质量保证期为 1年。在此期间,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在接用户通知后按服务响应承诺的时间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未提供服务响应承诺的,接到通知后应48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 | | |
3 | 中标供商提供售后服务队伍名称、资质、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用户人员操作培训、长期保修、维护服务和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等承诺。 | 见售后服务承诺 | |
4 | 参照模板自行补充 | | |
5 | | | |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四: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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