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46.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段洪玲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国民0451-588648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松花江流域呼兰河水系绥化第一污水厂尾水净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松花江流域呼兰河水系绥化第一污水厂尾水净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以《关于松花江流域呼兰河水系绥化第一污水厂尾水净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字[202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花江流域呼兰河水系绥化第一污水厂尾水净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绥化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至植物园。
2.3建设规模: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两座一体化泵站,分别设于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段及东湖公园,敷设 DN500PE 管线4.15千米;污水厂尾水净化工程,在森林公园湿地、滨水公园湿地、原有东湖公园湿地内水面配置漂浮式喷泉增氧机33台,新建东湖公园人工湿地,有效面积4万平米;绥胜干沟生态护岸工程,绥胜干沟绥化市第一污水厂至东湖公园(新建一体化泵站处)区段建设生态护岸,总长度约7.89千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计划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与全过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项目管理:项目报批报建、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代理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的勘察等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946.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项目管理业务;
3.1.2.工程勘察: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设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5.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6.招 标 代 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申请人如具备以上全部资质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工程设计资质须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监理资质须为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如是设计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须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如是监理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项目管理专业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同时需提供其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近3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的社保记录;
其中: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③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④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⑤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⑥招标代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其中对监理人员要求如下:监理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包含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并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5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06日17时00分至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本项目采用二阶段形式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件第一阶段投标文(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阶段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
8.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455-8317044
招 标 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
联 系 人:段洪玲
电    话:15344659993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联 系 人:王国民
电 话:0451-58864831
E-mail:cqtzc11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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