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克探102井井眼钻凿技术服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t12-fk002-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产建克探102井井眼钻凿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0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塔里木油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克探102井是部署在库车坳陷克拉苏构造带博孜-克拉断裂带克拉2号构造的一口评价井,钻井作业采用日费制。为进一步规范钻井市场,提高工程质量,强化钻井生产管理,根据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生产进度计划,拟对克探102井一开(26 〞)、二开(17 1/2 〞井眼)、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井眼钻凿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1)一开(26 〞井眼)、二开(17 1/2 〞井眼)、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钻头技术服务(含钻塞钻头)。
(2)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进口随钻液压震击器工具技术服务,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决定是否使用。
(3)二开(17 1/2〞井眼)、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垂直钻井工具技术服务(含配套MWD服务),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决定是否使用。
(4)二开(17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大扭矩螺杆技术服务,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决定是否使用。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克探102井完井结束止。
2.4.施工地点:克探102井井场。
2.5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深井/超深井(地层温度≥120℃、井深≥5000m)砂砾岩等难钻地层中,提供过钻头技术服务1井次(含)以上、螺杆工具技术服务1井次(含)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包含井号、井深作业时间,作业内容)。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设备要求:
(1)投标人承诺具备组织一开(26 〞井眼)、二开(17 1/2〞井眼)、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井眼尺寸的PDC及牙轮钻头(含钻塞钻头)的能力,所有钻头符合集团公司相关物资管理规定。
(2)具备组织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进口随钻液压震击器工具技术服务的能力。
(3)具备提供二开(17 1/2〞井眼)、三开(13 1/8〞井眼)、四开(9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垂直钻井工具技术服务(含MWD技术服务)的能力,其中二开、三开、四开、五开工具分别不得少于3套、1套、2套、3套。
(4)具备提供二开(17 1/2〞井眼)、五开(6 5/8〞井眼)大扭矩螺杆技术服务的能力。
(5)乙方负责自带设备设施,工具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使用,做好备品备件管理,保证安全,平稳运行。
(6)工具测量误差要求:井斜要求±0.2°,方位要求±1°。
承诺以上要求在接甲方通知后3天内能组织上井。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参数);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钻井技术服务人员2人,垂直钻井技术服务人员2人,远程支持钻井技术服务人员1人。项目负责人、钻井技术服务人员、远程支持钻井技术服务人员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钻井一体化提速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垂直钻井技术服务人员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垂直钻井服务相关的工作经验。
2 现场钻井技术服务人员2人,垂直钻井技术服务人员2人,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认可的甲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名称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至少包含姓名、工作岗位、工作简历);
(2)提供证书扫描件;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自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17日08:00至2024年01月23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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