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161.2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adl2023000244
预算金额161.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拟对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
合同金额(元):1612400.00
中标供应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于2023年7月28日签订了《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学领创人才培养项目服务协议》(项目编号为:BADL2023000244 、政府采购系统合同编号:HT_BADL2023000244-A,以下称“原协议”)。由于乙方培训计划及培训导师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如期完成项目有关协议所规定的内容,现就项目延期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原合同服务期限进行补充变更条款,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原合同第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现更改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2.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延期是双方友好沟通后而延期,不属于乙方逾期违约,乙方无需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3.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照本协议执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约定条款以原合同为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促进甲方社区健康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素质,提升服务内涵。为保障培训服务质量,申请执行原合同调整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至(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12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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