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6228403177010366268;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建行:6232811670000000440;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06852;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5356;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淮北高新区现代物流(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淮北高新区现代物流(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淮北高新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管经{2023}7号 ;
1.4 招标人: 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 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淮北高新区现代物流(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BGC23072-2 ;
2.3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BGC23072-2 ;
2.5 建设地点: 淮北市高新区新区 ;
2.6 建设规模: 该项目地址位于淮北高新区新区澥河路南侧、石山路东侧、山前路西侧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9.76亩,总建筑面积约215464.3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33.9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21,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动力中心、配套辅助用房等工程,园区配套道路、给排水、暖通、纯水及废水系统、消防、区内场地硬化、停车场、充电桩及广告牌等配套工程。该建设内容共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包含:1#建筑(生产厂房一,建筑面积77748.3㎡,厂房部分为单层门式钢架结构轻钢结构;)、4#建筑(食堂及活动中心)、5#建筑(成品及原材料仓库)、7#建筑(110KV变电站)、8#建筑(固废仓库)、9#建筑(动力中心)、10#建筑(化学品库)、11#建筑(危废库)、12#建筑(氨气/笑气站)、13#建筑(氢气站)、14#建筑(硅烷站)、15#建筑 (甲类3项仓库)、16#建筑(液氮、液氧罐区)、17#建筑(应急池)、18#建筑 (地下消防泵房及水池)、19#建筑 (废水站)、20#建筑(门卫一)、21#建筑(门卫二)、24#建筑(门卫三)及室外工程等,计划一期建设内容240日历天完成。二期建设内容包含:2#建筑(生产厂房二)、3#建筑(办公楼)、6#建筑(成品及原材料仓库2)、23#建筑(预留空分站)等项目。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37800万元、设计费约1000万元 ;
2.7 合同估算价: 约138800万元 ;
2.8 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其中一期建设内容240日历天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 45 个日历天内完成一期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9 招标范围: 包括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及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以及确定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对局部区域进行修改、增减等设计施工全过程全部内容。包含且不限于建筑、结构、暖通、消防、强弱电、室外工程、景观,污水处理,装修等,且需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洁净车间等特殊要求 ;
2.10 项目类别: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11 其他: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后不得再对现场因素提出非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的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10亿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公示(中标公示网页打印,网页打印纸质版须含有网页打印时间,截图无效)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8 月 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 须在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非项目咨询)):0561-31996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 三 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淮北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烈山区梧桐中路20号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0561-520153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东路南2017号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余静
电 话: 0561-3071567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
电 话: 0561-3198613
9.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5.1、投标担保金额: 50 万元。
5.2、投标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第一类: t银行转账 t银行汇款 t网银
第二类: t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 t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账号:6228403177010366268;
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账号:6232811670000000440;
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账号:1305016138000506852;
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号:1331201021000146498015356;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