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新安县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院区耕植土清理及土方回填施工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2]20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新安县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院区耕植土清理及土方回填施工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本项目的评标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院区耕植土清理及土方回填施工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码:洛新政采购[2012]203号
三、开标时间:2012年11月8日下午14:30
四、开标地点:新安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五、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段:新安县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院区耕植土清理及土方回填施工工程
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江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市新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标段:新安县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前期土方清理及回填施工的监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安县安泰建设监理事务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大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 标 人: 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18638859288 0379-60697116
七、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各投标人、采购单位、监督单位和评委表示诚挚感谢!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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