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艾防所艾滋病扩大检测、哨点监测和丙肝监测相关试剂采购项目(哨点监测相关试剂)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3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dzb-2024-004z
预算金额15.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斌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轩029-888135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艾防所艾滋病扩大检测、哨点监测和丙肝监测相关试剂采购项目(哨点监测相关 试剂)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DZB-2024-004Z)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艾防所艾滋病扩大检测、哨点监测和丙肝监测相关试剂采购项目(哨点监测相关试剂)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32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艾防所艾滋病扩大检测、哨点监测和丙肝监测相关试剂采购项目(哨点监测相关 试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艾防所艾滋病扩大检测、哨点监测和丙肝监测相关试剂采购项目(哨点监测相关 试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艾防所艾滋病扩大检测、哨点监测和丙肝监测相关试剂采购项目(哨点监测相关 试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 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 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 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①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加盖公章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 ②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应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 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从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17时00分,(法定 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9层11901室,供应商须携 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来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9层11901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9层11901室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建东街3号 联系人:宋斌 电 话:029-824759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天地源悦熙广场2号楼19层11901室 联系人: 孙轩 电 话: 029-88813539 电子邮件: xx012568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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